无障碍阅读 适老模式 网站支持IPv6
导航栏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部门乡镇 > 部门 > 清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规章文件 > 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清远市清新区城市综合管理局自由裁量权细化规定》及《清远市清新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规则》的通知

时间: 2015-01-19 00:00   来源:清新区城市综合管理局   发布机构:   点击:-

区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各直属事业单位、局各股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等法律法规,局研究制定了《清远市清新区城市综合管理局自由裁量权细化规定》及《清远市清新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规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严格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清远市清新区城市综合管理局自由裁量权细化规定.xls

      清远市清新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规则.doc

      关于调整清远市清新区城市综合管理局自由裁量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doc

 

          清远市清新区城市综合管理局

                 2015年1月19日

 

您已选择离开清新区政府门户网站,接下来跳转至的页面与本站无关。 4秒钟之后将自动跳转到新页面,请您稍候…… ×

网站导航

底部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主办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清远市清新区综合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管理 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网站运维电话:(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电子邮件:

粤公网安备 44180302000001号         网站标识码:4418030003

[粤ICP备050579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