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各直属事业单位、局各股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等法律法规,局研究制定了《清远市清新区城市综合管理局自由裁量权细化规定》及《清远市清新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规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严格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清远市清新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规则.doc
关于调整清远市清新区城市综合管理局自由裁量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doc
清远市清新区城市综合管理局
2015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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