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及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维护我区生态环境安全,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依法开展打击涉固体废物(城管领域固体废物特指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违法行为整治工作。
一是强化体制建设,落实工作责任。区政府高度重视打击涉固体废物违法行为工作,制定了《清远市清新区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确保我区打击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固体废物工作落实落细。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严格落实好区政府相关工作部署,制定《清远市清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领域打击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固体废物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常态化巡查及查处工作机制,并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有关单位分管领导为组员的清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领域打击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固体废物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举措。
二是强化专项打击,形成高压严打态势。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乱象,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始终以守护我区生态环境为使命,以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问题为导向,持续开展专项打击,对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相关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露头就打。采取“日常巡查+重点监管+蹲点值守”的综合执法方式,对倾倒固体废物的“黑点”进行重点布控。同时,加强建筑垃圾源头监管,切实保障固体废物常态化监控效纵深落实落细。针对线索摸排和重点企业监管中发现的涉固体废物违法问题,持续强化监管,严厉打击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违法行为,健全固体废物管理长效机制。
三是强化联勤联动,形成共管共治合力。为全方位打击整治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行为,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始终坚持共治理念,与相关职能部门“协同作战”,构筑立体防护网。一方面,坚持不定期开展联合治理。根据相关工作要求,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高度重视,联合镇政府、公安、生态环境、交通、住建等职能部门开展专项行动,以设点摸排方式及时发现违法犯罪线索,对非法转移、倾倒固体废物违法行为实施精准打击。另一方面,坚持常态化通力协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镇政府是打击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固体废物违法行为的直接责任主体,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对各镇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指导、检查。
四是强化惩处到位,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对非法转移、倾倒的固体废物追根溯源,摸清产生、运输、倾倒链条,对链条上的涉案企业和个人,依法实施严惩惩罚,实现违法行为惩处到位,涉案废物处置到位,形成精准打击、持续高压的态势。2021年,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已查处随意倾倒、堆放建筑垃圾违法行为7宗,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3宗,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2宗,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运输1宗,焚烧垃圾1宗,合计14宗,共罚款1921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