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至2月23日,执法人员日常巡查发现存在开挖道路和人行道行为,且。施工现场未采取保湿作业,开挖的水泥块、砖块随意堆放,未做好安全围蔽施工,不仅影响行人、车辆安全通行,而且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经现场询问,施工方无法提供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相关审批手续,涉嫌擅自挖掘城市道路。执法人员对其进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告知其未经许可擅自挖掘路面不仅影响市容市貌,对行人出行造成安全隐患,而且违反《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属于违法行为。执法人员现场责令其立即停止施工,并尽快恢复路面原貌。翌日,执法人员再次到现场核查,发现该处建筑垃圾已被清运,路面已清洗洁净。
下一阶段,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将强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各责任主体做好事前审批工作。同时,强化辖区施工工地的巡查管理,协同住建、交通等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施工工地的事中、事后监管,营造良好的施工环境、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