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全面贯彻落实狠抓平安清远建设三项攻坚任务“最后一公里”部署要求,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严厉打击燃气领域违法行为,切实抓实抓好城镇燃气安全防范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奋力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落后一公里”。
3月27日,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联合区交通运输局开展执法检查,在城西大道田龙村路段发现一辆厢式货车装载着大量的液化石油气瓶,货车司机不仅未能提供《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证》,还涉嫌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燃气经营活动。
经执法人员现场清点,运输车上装载各种规格液化石油气重瓶共134只,其中合格瓶33只,报废瓶101只,且运输车厢未安装任何安全防护装置,存在极大安全隐患。为防范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第一时间联系具备储存资质的公司,迅速把气瓶安全转运,切实把隐患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下一步,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将对涉案当事人的燃气违法行为进一步调查取证。燃气安全涉及千家万户,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通过组织各监管部门有效共建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持续提高燃气安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