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吸取“4·3”广东精美特种型材有限公司爆炸事故教训,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最严格、最彻底、最全面的举措有效消除燃气企业安全隐患,5月5日,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联合禾云镇政府对广东爱健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自建的两个瓶组站(LPG)进行隐患排查整治。
经检查组仔细排查,该公司两个瓶组站存在未设置除静电装置、未张贴警示标识,未铺设防碰撞胶垫等隐患问题。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要求供气单位安全转运超量存放的液化石油气瓶,第一时间消除主要安全隐患,现场责令企业对不达标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增加防静电设备、防雷针、警示标志,落实工作制度上墙,完善消防设置检查记录等。
下一步,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将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禾云镇政府对该企业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通过严格执法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把安全网扎紧扎牢。(安全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