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晚,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废品回收站私自回收拆解报废液化气钢瓶,给周边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隐患。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立即联合太和镇政府迅速赶往现场了解情况。
走进回收站内,一名工人正对燃气钢瓶减压阀进行拆解,在废品堆旁边,随意摆放燃气钢瓶阀门,执法人员立即要求工人停止拆卸行为,并对现场进行检查,经清点共发现燃气钢瓶角阀5个。经询问得知,现场燃气钢瓶拆解的角阀是通过回收废旧钢瓶经拆解后获得,因阀内有铜芯,其铜芯具有一定价值,而另外的钢瓶再通过机器进行压缩处理,转为废铁变卖。
“私自收购、切割废旧燃气钢瓶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燃气钢瓶残留有危险化学物质,一旦泄露或遇到电和明火,特别是私人切割时,极易引发爆燃”执法人员当即对该废品回收站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派发《责令改正(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
液化气钢瓶作为特种设备,其回收不能直接进入废品收购站,必须通过气瓶检验机构报废处理。按照规定,燃气钢瓶达到使用年限必须强制报废,达到报废年限的钢瓶需要送交地(市)级或地(市)级以上质监部门指定的气瓶检验机构报废销毁,严禁私人倒卖燃气钢瓶或将其卖给废品收购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