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市清新区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第二次公开招聘协管员的公告》,招聘考试经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已公示完毕,进入体检程序,现就体检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综合成绩前四名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附件。
二、体检时间地点:2020年8月4日,自行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区级以上医院进行常规入职体检,逾时未进行者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处理。
三、体检注意事项
1.若考生自动放弃某一体检项目,按体检不合格处理。
2.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处理。
3.考生在体检前禁食8-12小时。为确保化验结果准确,考生尿检时应接取中段尿液。
4.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当天提出复检申请。复检须于接到复检电话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进行,逾期视作放弃复检。但对视力、血压、心电图等可即时给出结论的体检项目,考生有疑问的应当场提出并复检,当天体检结束后,不再安排复检。
5.体检前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6.每名考生自行准备体检费,费用由考生承担,届时由体检医院统一收取(注意保存好票据)。
7.如出现人员递补,将电话另行通知,其体检要求按上述执行。
清远市清新区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
2020年8月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