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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试行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阶段部分事项并联审批的通知

时间: 2022-01-30 13:59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   点击:-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营商环境,提高审批效率,简化审批资料,让办事企业少跑腿、好办事。根据清远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21年12月30号印发并施行的《关于试行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阶段部分事项并联审批的通知》相关要求,新增我局负责的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排放)核准,实行试行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阶段并联审批,实现“一次申报、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同步发证”。现将相关的文件通知予以公告,具体的适用范围、办理流程、材料要求可参考附件。

     附件:关于试行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阶段部分事项并联审批的通知.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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