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
经调查核实,位于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明霞大道西22号宜城花园A1栋1梯203平台搭建的铁皮屋未取得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属于违法建筑。根据《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八十六条的规定,现依法予以通告。
请上述违法建筑权属人自本通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机动中队进行登记确认及接受处理;逾期不登记确认的,将视为无法确认当事人的违法建筑,并依法进行处理。
特此通告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清和大道中88号
联系电话:0763-5810923
附件:现场图片
清远市清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3月3日
附件:现场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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