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创新普法学法形式,提高普法实效,加强干部职工及市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9月份清新区财政局组织开展“八五”普法宣传教育月活动,通过创新普法形式和载体,增强普法工作的实效性,进一步扩大普法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营造了良好普法宣传氛围。
一、充分发挥中层干部领学促学作用
以股室为单位,充分发挥股长、股室负责人领学促学作用,开展普法专题学习会。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首要任务,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财政部门监督办法》等财政业务相关法律法规为重点,并向《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代理记账办法》《疫情防控法治宣传》《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等普法内容进行学习全覆盖。着力提升全局财政干部职工法治思想,树牢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理念,营造有利于财政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增设普法宣传点开展社会宣传
为提高普法受众面,加强市民群众法治意识,区财政局在清远市住房公积金清新管理部办事大厅及瑞枫花园小区内增设普法宣传点--“学法加油站”,并组织普法宣传队伍在普法宣传点通过悬挂横幅、发放法律宣传小手册、宣传品等市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开展各类财政相关法律法规、《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疫情防控法律法规等主题的普法活动。活动开展以来共派发宣传手册100余份,宣传品80余份,受到群众咨询20余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积极开展财政系统内部学法用法活动
紧紧围绕财政业务职能,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各乡镇财政所所长及财务工作人员开展“八五”普法专题讲座暨学法用法考试,对近两年来修订的财政相关法律法规如《预算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行政处罚法》等进行深入解读及巩固测试,进一步提升广大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财政业务水平。
下一步,区财政局将会巩固本次“八五”普法宣传教育月活动成果,持续开展普法系列宣传活动,提升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能力,让普法知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