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栏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部门乡镇 > 部门 > 清新区财政局 > 其他 > 部门动态

清新区财政局、税务局联合开展“八五”普法宣传活动

时间: 2022-07-04 15:58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   点击:-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全力营造“全民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同时根据区司法局“八五”普法工作部署要求和《关于开展2022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区财政局、区税务局组成普法志愿宣传队伍于5月30日在清新区体育馆组织开展“八五”普法宣传活动。

图片1.png

(区财政局普法志愿队伍合照)


一、开展住房公积金政策和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宣传

为贯彻落实重点领域法治宣传教育主体责任,履行“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工作职责,清远市住房公积金清新管理部和清新区税务局分别开展住房公积金政策和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宣传活动。

活动中普法志愿者耐心接受群众的业务咨询,并针对性进行专业解答,让市民能深入了解业务办理流程和相关政策知识,从而提高市民群众对住房公积金社会政策和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的知晓度。同时通过为市民群众提供更优质便捷的业务咨询服务,树立了良好政府形象。

图片2.png

 

(群众向公积金业务人员进行业务咨询)

二、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

为使广大群众对《民法典》有全面、深刻的认识,引导群众自觉学好用好《民法典》,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共同开展《民法典》知识问答活动。

活动期间,志愿者随机邀请路人进行《民法典》知识的问答,并引用《民法典》相关条例知识对答案进行解析。通过现场群众的热情答题,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图片3.png

 

三、开展系列普法宣传活动

借助本次“八五”普法宣传活动,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对《民法典》《宪法》《会计法》《预算法》《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反组织犯罪法》、反诈知识和禁毒知识等进行系列法律法规和专项行动的宣传。

活动中,普法志愿队伍通过派发宣传手册、宣传品和讲解案例的方式,向群众宣传系列法律法规的知识。活动共派发宣传手册150份、派发宣传品80份,宣传150人次。通过本次普法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学法守法的习惯。

图片4.png图片5.png

(普法宣传队伍开展宣传)


您已选择离开清新区政府门户网站,接下来跳转至的页面与本站无关。 4秒钟之后将自动跳转到新页面,请您稍候…… ×

网站导航

底部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主办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清远市清新区综合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管理 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网站运维电话:(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电子邮件:

粤公网安备 44180302000001号         网站标识码:4418030003

[粤ICP备050579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