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区发展改革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按照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在推动清新经济社会高质量快发展等工作中依法行政、勇于担当、奋发作为,各项工作稳步推进。现将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党的二十大召开以来,我局党组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抓实抓好。10月16日上午,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集中观看的党的二十大开幕会;10月24日和10月31日下午,组织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传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并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同时,10月31日,我局召开局党组会议进一步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并就本单位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推进法治建设进行了研究部署。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局党组高度重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了2022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按计划完成学习。二是局党组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员干部教育紧密结合,充分利用书记上党课、支部大会、宣讲会等方式途径,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宣讲,进一步提供党员干部的法治思维。三是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局党组每季度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为推动落实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三、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
局党组书记、局长曾卫坤同志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一是坚持领导班子集体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机制,7月20日,局党组书记、局长曾卫坤同志主持召开局党组会议集中学习了《清远市清新区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并对照工作要点内容,对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工作任务进行逐一研究和部署。二是落实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等形式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节约能源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专题法治学习7次。三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对三重一大、价格收费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等均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执行。行政决策前均开展法制审查并咨询法律顾问的意见由集体讨论决定。同时,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审批流程,要求经办人、部门负责人、部门分管领导、保密分管领导和办公室均履行审批后再由主要领导审批发布。四是自觉维护司法权威。局主要领导曾卫坤同志带领局党组、各业务部门和下属单位均自觉维护宪法和司法权威,支持司法机关开展各项工作。2022年我局无出庭应诉及行政复议案件。五是认真整改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反馈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列出问题清单,逐一制定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着力补齐短板。
四、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以及落实我区2022年依法治区工作要点、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工作情况。我局按照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结合实际职能,制定了局2022年依法治区工作要点和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责任分工。同时,局党组每季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有力保障本单位法治建设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五、学习宣传贯彻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的情况。我局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三会一课”等形式,加强对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贯彻,先后对《民法典》《安全生产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节约能源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多部法律法规组织开展了专题学习。 此外,在5月26日,邀请了局法律顾问进行授课,专题培训学习了新《行政处罚法》和《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进一步提高局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六、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1.全面落实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积极开展地方性市场准入事项梳理工作,并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2022年1-12月共办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737宗,投资总额 255.7亿元,涉及负面清单的 0宗。其中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186宗,投资总额 192.43亿元;审批政府投资项目 551宗,投资总额63.27亿元。
2.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制定《清远市清新区企业项目全周期跟踪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太平镇作为试点,从收集企业存在问题、解决企业难题及诉求、开展政策宣传等方面实现对全镇所有签约落地、在建、建成投产、在产工业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服务管理。二是推动印发《清远市清新区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和《清远市清新区区级政务服务大厅行政审批容缺受理制度》,梳理出16个部门186项事项的“容缺受理”清单,减少企业和群众办理业务往返跑的频次。三是推动印发《清远市清新区政务服务大厅设立“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实施方案(试行)》,设立“办不成事”反映窗口。着力破解企业和群众在服务大厅办事难点、赌点问题,倒逼政务服务质量提升,持续增强企业和群众的满意度。“办不成事”反映窗口自设立以来共接受群众咨询15宗,并通过工作人员的耐心解答和积极引导及时解决。四是制定《清远市清新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清单》,细化责任分工,压实目标任务,截至12月底,清单共85项工作任务已全部完成。
3.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一是为规范依法决策,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我局进一步调整了局班子成员分工,充分发挥班子集体领导作用,提高工作成效,确保工作高效运作。二是切实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一直以来,我局严格执行《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依法依规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2022年,我局暂无制定印发规范性文件。三是实施政务公开清单管理,严格落实公开审查制度,依法依规公开相关政府工作信息,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4.落实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一是严格落实决策制度。按照《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听证目录》,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2022年共依法依规办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3宗。二是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严格落实《清远市清新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试行)》,对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应评尽评”,有效规避、预防了重大事项实施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社会稳定风险,确保了重大事项的顺利推进实施。三是聘请了广东确信律师事务所凌伟明律师作为我局的法律顾问,并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前征询法律顾问的意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依法决策中的作用。
5.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已按要求完成本单位12名行政执法人员的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同时做好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统一网上考试工作,2022年我局共组织3名工作人员新考取行政执法证。二是抓好行政执法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制定了局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并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抽查检查工作。三是依法做好窗口服务工作。2022年1-12月,窗口登记办件数量为356件,满意评议数为356件,满意率100%。
6.做好上一年度法治政府考核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我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总得分92.27分,考评等次为优秀,存在问题共5项。为进一步吸取经验教训,着力提高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水平,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整改工作,马上组织有关业务部门针对扣分事项进行了研究部署,制定有针对性整改措施,逐一抓好整改落实。
(二)存在的不足。一是思想认识仍有差距。部分干部职工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认识不够到位,重视程度有待提高。二是执法人员执法能力水平有待提高,需进一步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执法流程、执法文书制作等知识的培训学习。三是法治宣传引导力度不够。全区社会整体法治意识仍有待提高,部分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的意识不够强。
(三)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一是加强学法普法,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员大会和法治讲座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推进法治建设,同时,综合利用电子屏、展板、标语、横幅等户外资源,加强对群众宣传介绍发展改革相关法律法规的力度。二是加强部门间的衔接配合,聚焦我区营商环境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形成问题台账,加强整改落实,合力推动我区营商环境再上新台阶。三是充分利用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区两建平台和信用清新网站,继续归集录入企业信息,实现信息共享、共同监督、共同管理的目标。四是继续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做好重大政策文件社会稳评工作,确保行政决策科学、透明、规范。五是继续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做好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等工作。六是继续抓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定,促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七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互联网+监管”,细化行政执法流程和环节,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一)认真抓好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1年10月20日至12月20日,市委交叉督导第五巡察组对我局粮食购销领域工作进行了为期两个月的专项巡察。2022年3月16日,第五巡察组向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工作情况,指出我单位存在的问题共28个。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和储备粮公司班子任成员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并制定了《中共清远市清新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关于粮食购销领域工作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逐项对照检查,逐项制定措施,限时整改。截至2022年12月底,巡察组反馈的28个问题已整改27个,剩余1个正在按照既定时间和要求有序整改。
中共清远市清新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
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