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区交通运输局根据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要点,切实履行交通综合行政执法职能,以提升交通运输市场管理水平为核心,加大宣传力度,求实创新,依法维护清新区交通运输市场秩序,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2021年,区交通运输局共出动执法人员32998人次(含联合治超执法人次),出动车辆4121车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案件共500宗,查处联合治超案件1129宗(由公安交警处理),卸载货物5267吨,无错案,得到政府和群众充分肯定和认同。
一、道路运政执法工作情况
(一)强化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整治
因地因时制宜,加强重点区域执法力量,在城北客运站、清四公路、清新大道、清和大道、明霞大道、玄真路、源头运输企业、学校以及各个乡镇重要场所等区域依法打击和取缔非法营运及相关交通违规行为;积极联合公安部门通过定点设卡和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全力打击和遏制辖区内涉嫌非法营运车辆。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6594人次,出动车辆4121车次,共查处各类道路运输案件439宗。并积极向群众宣传搭乘非法营运车辆的危害,派发“拒乘非营车”等宣传单张约3000份,有效打击了辖区的非法营运违法行为,为群众出行创造了良好的客运条件。
(二)强化区内行业监管
依职能切实加强驾培行业、机动车维修行业、危运普运企业的执法监督检查,全年共检查各类企业1818家次。一是加强驾培行业执法督查,规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经营行为,结合实际,重点对非法经营、非法培训活动等现象进行查处。全年共查处各类驾培案件71宗,有效打击了辖区的驾培行业违法行为。二是结合大气污染防治,积极开展机动车维修行业执法检查工作,加强机动车维修经营企业监管力度,积极向机动车维修业户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督促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指导维修业户认真学习《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环保法律法规和相关的专业知识,切实提高机动车从业人员的维修技能和环保意识。全年共检查维修业户1142家次,发出和张贴宣传通知共1065份。三是切实加强危化品道路运输行业管理,强化危运车辆和驾驶员的动态监管,以及危运车辆停放安全管理,预防危运安全生产事故,依法开展区内7家危化品运输企业安全监督检查。全年共查处危运案件14宗,全力遏制危化品运输车辆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水路执法方面
切实加强码头扬尘防控监管,督促码头落实扬尘防控措施,对地面进行洒水保持湿润,确保扬尘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同时对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码头的经营行为进行不定期行政执法检查,对辖区内水路运输经营的船舶是否在《船舶营业证》超越经营范围和辖区内“三无”船舶进行整治,要求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码头不得为“三无船只”提供停泊、装卸等经营活动。全年共出动水路执法人员500人次,执法车辆144车次,巡查航道515公里,巡查港口岸线43.2公里。
三、公路路政方面
联合区公路事务中心加强国、省、县道日常路政巡查,及时发现制止侵占、损害公路路产路权违法行为;同时结合“路政宣传月”活动,进一步加强公路路政宣传,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年共出动路政工作人员4427人次,执法车辆1325车次,查处各类路政案件18宗,清拆违法广告标牌、横幅标语等设施共333处,共拆除违章建筑3处(间)共391平方米,派发路政宣传单张约1000份,悬挂路政宣传标语横幅18条,有效地维护了公路路产路权,确保了公路完好、安全、畅通,切实增强了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和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联合治超方面
(一)路面治超
继续配合公安部门落实24小时逢货车必查的治超措施,全力遏制区内违法超限超载和非法改装行为,并对不具备从业资格的当事人依法进行处理。同时不断加强公安交警、城监、公路等部门的沟通联系,相互配合,各司其职,及时完善路面治超执法环境,以保持清四线、清新迳口、禾云、南冲、石坎、龙颈和浸石潭等路段的治超高压态势,确保相关线路运输秩序安全有序。
加强与高速公路路政部门联系,进一步完善协作机制,实现信息互通、齐抓共管,确保内部合作和外部协作顺畅,并做好超限超载车辆移交查处工作。重大节假日期间,由公安、交通组成联合治超工作组,以迳口治超检测点为依托开展路面联合治超,依法对超限超载货运车辆进行管控,通过齐抓共管、严格执法有效遏制了超限超载引发交通事故的情况。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6404人次,检查货运车辆521300台次,查处非法改装车辆232台次,查处超限超载车辆1129台次,卸载货物5267吨,违法超限超载车辆较以往基本持平,治超态势稳定向好。
(二)源头治超
年初及时对辖区内货运源头单位进行核查,将符合条件的36间企业纳入重点货运源头单位进行监管,并通过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同时督促属地政府与36间源头企业如期签订《清远市清新区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工作责任书》,压实企业源头治超主体责任。同时不断完善区源头监控中心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建立健全监控中心各项工作制度,落实监控中心工作人员,通过实时与翻查录像的方式,加强对货运源头企业货物装载环节的监管,落实与企业“一对一”对接工作,发现有违规行为的,做好记录,保存好视频相片资料,并立即与涉嫌违规行为的企业工作人员电话联系,核实相关信息,督促落实整改。
继续加强货运源头企业履行《广东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办法》职责的巡查监管力度,通过不定时到企业巡查,对货运源头企业是否按规定合法装载、车辆装载情况是否如实登记、超载车辆是否放行行为、是否保护好视频远程监控设备等进行督查,对存在超限超载行为的源头企业,及时约谈企业负责人,要求其加强企业相关工作人员教育,严格履行源头治超企业主体责任;对巡查中发现存在涉嫌为车辆超标准装载配载并放行的,通过调查取证,依法进行处理。全年共检查货运源头企业180家次,查处货运源头违规案件38宗,分别对货运源头企业和企业负责人、放行人员存在为车辆超标准装载配载并放行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有效遏制了货运源头超限超载行为的发生。
五、工作亮点
(一)开展“营转非”专项执法行动。制定方案并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大力整顿和规范客运市场经营,从严查处各类扰乱客运市场运输秩序的违法行为,通过民政、交通、公安部门跨地区跨部门联合整治,共查处8台涉嫌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通过此次专项行动大大促进清新区道路客运市场持续、健康、有序的发展,有效防范和遏制交通安全事故发生。
(二)重拳出击危险品运输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危险品运输市场执法巡查,以零容忍态度,重拳打击无证运输危险品违法违规行为,不松懈,不停顿,持续保持危险品运输的违法违规行为整治高压态势,重点严查加油站给建筑公司、建设工地非法配送的车辆,采取日常执法和重点时段集中执法相结合的方式,对涉嫌违法违规的危险品运输车辆做到“逢疑必查”、“违法必究”,有效地促进了危运市场主体严格依法经营,增强了法治意识、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共建交通运输行业良好治理局面。
(三)开展系统防范化解机动车维修市场安全风险工作整治。结合大气污染防治及非法改装专项整治,积极推进机动车维修市场安全风险整治工作,行动过程共出动工作人员2668人次,出动车辆625车次,共检查维修业户1117家次,发出和张贴宣传通知共1065份,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共74份(含多部门联合整改通知书),相关业户均于限期内整改完毕。
(四)全面推进交通运输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提高执法规范化和服务水平,积极开展交通交通执法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制定并印发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明晰职责,压实部门责任,针对上级明确的交通执法顽瘴痼疾召开专门会议进行研判,分析清新区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相应整改措施,不断深化区内联合治超、营转非等重点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同时为进一步规范交通执法行为,提升交通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和形象,在迳口治超治超检测站开展了全区交通执法队伍轮训工作;并以路政宣传月为抓手,紧紧围绕“规范执法,提升服务"活动主题,深入企业开展座谈,为企业排忧解难,通过落实一系列为群众办实事工作,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五)加大驾校违规经营行为的突击检查力度。重点加强驾校、教练车的检查执法工作,深入辖区驾校培训机构,进行深入细致的执法检查,打击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到注册地以外开展培训业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未在申报备案的教练场地开展培训业务及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未在指定的路线开展培训业务等违规经营行为,要求各驾校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加强教练员安全教育培训和教练车辆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指定路线和时间进行道路驾驶技能培训,严禁在未指定的路段进行违规培训活动,确保辖区内驾培市场健康发展,维护广大学员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驾校的管理水平和培训质量。
(六)深入践行执法为民理念。一是切实巩固和深化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建立改进优化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二是建立突出问题查纠整改长效机制,综合采取投诉举报、明查暗访、调查研究等方式,定期梳理排查整改突出问题。三是落实执法为民理念,推广说理式执法,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把服务群众贯穿执法办案全过程,切实提升群众工作能力和水平。四是聚焦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制定务实措施切实解决实际困难。五是开展常态化执法大走访、大调研,深入企业、工地、站场、社区,与企业、群众互访交流,了解实际诉求,宣传法规政策,收集改进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提升行业服务水平。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要求,进一步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切实提升行政执法水平,继续推进各项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努力营造清新区公平、有序、安全、健康发展的交通运输业环境。
(一)进一步做好治超工作
严厉打击超限超载、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追查超限运输车辆货物源头,根据“一超四罚”的要求依法对相关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实施处罚。同时加大对源头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处违反《广东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办法》的经营行为。继续推进科技治超,按照统一部署,加大投入力度,强化联合治超站场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完成站前渠化和电子抓拍系统。进一步巩固扩大治超成果,建立治超长效机制,突出重点、攻克难点,使治理货车超限超载运输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切实改善“人力治超”的各种不足和弊端。
(二)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违法行为
积极联合公安交警部门,通过定点设卡和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在城北客运站、清四公路、清新大道、清和大道、明霞大道、玄真路、源头运输企业、学校以及各个乡镇重要场所等区域,依法打击和取缔非法营运及相关交通违规行为。采取多种方式宣传“打非治违”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报道“打非治违”工作进展情况,增强社会和人民群众对“打非治违”的认识和认同,从而为“打非治违”工作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防止诱发和激化社会矛盾。充分利用“打非治违”整治行动,扩大各职能部门之间合作的范围,强化联动合作效果,整体推进“打非治违”工作,拓宽多方位的合作渠道,进一步加强“打非治违”工作的交流与合作,推动“打非治违”合作创新发展,有效地打击“打非治违”活动。
(三)强化驾培、机动车维修行业执法监管
进一步加强驾驶员培训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查处未取得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及超越许可事项非法从事机动车驾驶培训业务,使用不符合规定的车辆及设施、设备从事教学活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未在申报备案的教练场地或者未在指定的路线、时间开展培训业务等违章行为,有效保障学员权益,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规范机动车维修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未按规定备案、非法改装拼装机动车、承修报废机动车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保障水路运输安全有序
严厉查处未经许可从事水路运输、擅自设置撤销渡口等违法行为;加强对水运企业资质的检查力度,严肃查处未投保承运人责任保险等违章行为;联合航道部门开展航道执法行动,严厉打击破坏航道的作业行为;加大港口岸线巡查力度,坚决遏制违反规划建设港口码头、擅自占用港口岸线和擅自从事港口经营的违法行为。
(五)强化危险品运输车辆监管
加大对本辖区危险品运输车辆检查力度,严厉查处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未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未取得从业资格上岗作业等违法行为。
(六)扎实做好交通执法信访工作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细致做好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注重从源头解决交通执法信访问题。加强宣传教育,引导群众正确履行权利和义务,以理性合法形式表达利益诉求,引导涉法涉诉的交通执法信访问题纳入法治轨道解决。
(七)继续推进交通执法顽瘴痼疾整治
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成果,着力加强交通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培训和专项整治的宣教力度,通过座谈会、以案说法、讲座和培训班等方式,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思想政治觉悟和业务水平,切实解决排查整治不透彻、不全面、不到位情况,继续深挖行业顽瘴痼疾,追根索源,刮骨疗毒,切实打好交通执法领域自我净化、自我革新的攻坚战。同时要提高政治站位,强督导,加强部门沟通联系,形成工作合力,加大人力物力投入,继续将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好抓细抓实,使交通执法队伍素质形象得到较大提升。
清远市清新区交通运输局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