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出租汽车经营管理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 第24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如在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向局综合办反馈。
清远市清新区交通运输局
2018年3月27日
附件: 《广东省出租汽车经营管理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