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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新交〔2017〕254号-关于印发清新区交通运输行业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 2017-08-31 00:00   来源:清新区交通运输局   发布机构:   点击:-

各办、股(室),综合行政执法局,各站,清远市清新区高速公路建设总指挥部,交通运输行业有关单位:

《清新区交通运输行业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经区交通运输局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交通运输行业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清远市清新区交通运输局

                                   2017年8月31日

清新区交通运输行业电气火灾综合

治理工作方案

    近年来,电气火灾高发,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统一部署,按照省公安厅印发的《广东省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文件要求,为切实加强我区交通运输行业电气火灾防控工作,减少电气火灾危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局将在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开展为期3年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具体实施如下:

一、工作目标

力争通过为期三年的用电安全和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全系统公路施工企业、设计单位、办公场所、水上交通、“两客一危”等企业电器产品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电气火灾事故发生;督促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用电管理制度,提高电气火灾防范水平;推广普及安全用电常识,提高电气火灾防范意识。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此次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我局将成立交通运输行业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局长担

任组长,副局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局属各部门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安全办,负责安排部署、组织协调、信息收集报送等工作。

三、治理内容和工作措施

(一)全面开展建设工程领域电气综合治理。

1.加强建设工程电气设计质量管理。规范建设工程电气设计,落实电气工程设计质量终身负责制,严查设计单位不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的行为,依法追究因电气设计不符合标准规范而导致电气火灾事故的设计单位责任。在建设工程电气设计中推广应用电气火灾监控设施、新型电气保护开关插座等新技术新产品,推动智慧用电安全管理平台建设,提高防范电气火灾技术水平。

2.加强电气施工质量管理。落实电气工程施工质量责任制,严格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施工进场检查验收。严查施工单位不按设计图纸施工、偷工减料、使用劣质电线及质量不合格电器产品等问题和隐患。严查监理单位不履行施工质量的监理责任。严查质量不合格电器产品在工程上使用和安装。严查施工不规范造成电线绝缘层损坏、电缆井(沟)封堵不严密等隐患问题。依法追究因电气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火灾事故的施工、监理单位的责任。

3.落实建设单位电气质量管理责任。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

暗示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标准,降低电气设计和施工质量。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有关电气及配套产品的,建设单位应当保证电气及配套产品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

(二)全面开展电器产品使用管理领域综合治理。

1.强化交通运输行业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查交通运输行业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问题;严查在建交通工程、客运站场、码头、企业办公场所、物流仓储场所等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严查未配备专业电工、未按规定定期检测电气线路和设备问题;推动落实电气系统定期维护保养及检测,提高交通运输行业发现和消除电气安全隐患能力。

2.加强电气相关从业人员监管。加强电气设备管理、使用和维护等相关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切实提高电气从业人员的技能水平。加大对电工等专业技术人员的持证上岗检查力度,做到持证上岗。

三、治理时间和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8月30日前)。各部门、各企业要按照方案要求,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开展宣传,动员交通运

输行业从业人员积极参与。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7年9月至2017年10月)

各企业自行组织检查,排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三)排查整治阶段(2017年11月至2020年3月)

各部门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组成检查组依法开展排查整治,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经济、舆论等手段,集中督促整改重大电气安全隐患。

(四)建章立制阶段(2017年10月至2020年3月)

各部门、各企业健全用电安全日常管理制度,完善建筑电气防火性能、电气系统维护保养及电气检测等方面要求。

(五)总结评估阶段(2020年4月)。各部门要对综合治理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及时进行总结评估,形成总结报告报送局安全办。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部门、各企业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结合实际细化整治目标和整治措施,确定重点区域和重点环节,务求治理实效。要严格落实电气防火安全责任制,严密责任链条,织密责任网络,稳步推进综合治理。

(二)强化协作,形成合力。各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联合组织检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机制,对发现的问题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及时通报违法违规行为。

    (三)广泛宣传,全员参与。各部门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安全用电的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用电常识。鼓励全系统应用电气火灾监控技术,提升对电器产品及其线路运行状态的监测、预警和处置能力。鼓励员工举报电气安全隐患,形成全系统干部职工关注参与电气火灾防治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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