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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新交〔2016〕51号-关于印发《清远市清新区交通运输局2016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 2016-05-25 15:16   来源:清新区交通运输局   发布机构:   点击:-

清新交〔201651

关于印发《清远市清新区交通运输局2016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办、股(室)、站,交通运输行业有关单位:

现将《清远市清新区交通运输局2016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抓好组织落实。

清远市清新区交通运输局    

2016年5月25        

清远市清新区交通运输局2016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6年夏季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根据清新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清远市清新区2016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清新消安〔2016〕2号),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20日,在全区交通运输系统内深入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规定,严格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集中开展以夏季火灾隐患整治、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消防安全宣传为主要内容的夏季消防大检查,彻底排查以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领域的消防安全隐患,有效落实“三彻查、五督促”要求(“三彻查”即彻查认识是否到位、彻查隐患整治是否到位、彻查责任落实是否到位;“五督促”即督促火灾隐患整治力度、督促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督促部门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责任、督促重点行业领域提高安全防范能力、督促基层深化消防安全基层基础工作),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依法查处存在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全力打造全区交通运输行业消防安全“防火墙”,坚决防止较大以上及社会影响大的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区交通运输行业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为我区“平安交通”建设打好消防安全基础。

二、组织机构

局成立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我区交通运输系统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研究解决大检查中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组织协调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

组  长:谢建军

副组长:徐耀其

成  员:刘云嵩、陈蕴、何艳华、徐惠娴、沈丽艳、汤玉波。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安全办,办公室主任由汤玉波同志兼任。

三、排查范围和重点

(一)排查范围:全区道路客运企业、危险货物运输企业、道路货运企业、驾校、机动车维修企业;渡口、渡船、码头;在建交通工程项目;机关办公场所等。

(二)排查重点:排查各单位是否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制定和落实消防检查巡查制度;是否配备消防设施设备和安全标志,是否保证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完好;是否保障安全出口和消防通道畅通、符合消防要求;是否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消防演练等。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5月31日)。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根据要求制定细化实施方案,明确检查具体内容和工作要求,成立专门组织机构,动员部署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活动。同时要利用新闻媒体和社会宣传资源广泛发动,营造强大社会舆论声势。

(二)全面检查阶段(6月1日至9月9日)。区交通运输局将组织对全区交通运输行业消防安全职责和“四个能力”建设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依法跟踪督促整改。

(三)总结阶段(9月9日至9月20日)。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对专项检查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验收,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归纳总结专项检查情况,研究制定长效管理措施,巩固行动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加强消防现实斗争、夯实火灾防控基础、建立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逐级召开会议动员部署,认真抓好落实、抓出成效。各单位要成立组织机构,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分管领导亲自督办,加强调度指挥。要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既要通过夏季消防检查稳定火灾形势,又要带动消防基层基础工作、促进源头治理,提升全社会火灾防控水平。

(二)强化责任,狠抓落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对“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明确交通运输行业管理部门消防安全责任,强化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督促相关单位和企业彻底整治火灾隐患。要严格消防安全问责制,对行动不重视、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要及时进行通报批评、挂牌督办。

(三)强化宣传,营造声势。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微信、微博等平台,加大对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活动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教育引导单位和群众增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及时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剖析典型火灾案例,营造全社会关注、参与隐患整治的浓厚氛围。

(四)明确职责。各单位要层层分解工作责任,将任务逐项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届时,局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提出表扬;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领导;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

局属各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要求制定细化夏季消防检查实施方案,于5月31日前报局安全办,每月24日前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9月9日前报工作总结。上报电子邮箱:rimgt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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