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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新县交通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时间: 2011-08-31 00:00   来源:清新区交通运输局   发布机构:   点击:-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交通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现根据安全生产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交通工作实际,特制定交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
    交通局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和交通系统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的安全生产工作。各企事业单位和工程指挥部也须成立相应的组织,负责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全面制定各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2、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
    (1)安全生产工作例会。
    ①参加人员:各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工程指挥部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到会,须在会前请假。
    ②内容:
    第一,传达、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和文件;
    第二,汇报上季度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和下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安排;
    第三,交流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经验,通报安全生产情况;
    第四,研究新形势下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对策、措施;
    第五,部署阶段性的安全生产工作。
    ③时间:每季度首月上旬。
    (2)各企事业单位、重点工程指挥部安全例会。
    各企事业单位、重点工程指挥部都必须建立相应的安全生产例会制度,由单位领导或分管领导召集会议并实行签到制度,作好会议记录,以便考查。
    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为加强全县交通系统工作人员,尤其是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使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化、经常化、正规化,结合本系统实际,特制定我县交通系统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1)教育培训组织:根据实际情况县交通局安全办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每年至少一次。
    各企业事业单位根据上级安全教育安排,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特点及岗位的需要,自行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每年不少于一次。
     (2)教育培训内容:学习党和国家领导人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传达上级安全生产文件及指示精神;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学习安全生产管理基础知识和岗位操作规程;学习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和事迹;对重特大事故的警戒学习;特定时期、特定内容的学习等。
     (3)教育培训方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可采取如下形式:请人授课,集中学习,传达文件,播放录像,收听广播,组织讨论学习、知识竞赛等。
     (4)注意事项:每次教育培训要求提前安排好计划,保证每次参与培训的人数,强化教育培训的实际效果,避免搞形式,走过场。
    4、安全报表制度
    (1)各企事业单位应于月后、季后2日前,年后5日前向交通局报送安全事故统计表等报表(按原上报渠道报送)。其他单位的安全情况也应每月书面报送交通局安全办。
    (2)各运输企业要按规定及时向主管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报送交通安全报表。
    (3)报表中的项目必须填写完整,数据计算正确,严格做到不重不漏。
    (4)当月未结案的事故,其直接经济损失应先以估计数上报,待结案后再上报准确数据并予以说明。
    (5)事故性质、责任、伤亡人数等上报必须准确。本月未定责的事故,先按暂定责任上报,定责后再补正,不得漏报、瞒报或重报。
    (6)报表中各相关数字必须对应正确,严格校准其逻辑关系。
    (7)对已上报的事故,若报表存在错、漏,应立即用电话或电传更正,并随后报送更正后的报表。
    (8)安全统计工作必须有专人负责,统计人员应熟悉业务,并保持相对稳定。
    5、安全检查制度
    (1)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
    (2)检查组织实施。
    ①运输企业的交通安全检查根据上级的有关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自查自检,必要时由交通局安全办会同运管部门组织进行抽查。全面性检查每年不得少于二次,可结合上级布置的安全大检查进行。道路安全检查监督等由局安全办牵头组织。
    ②运管部门负责行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把好源头管理和道路运输企业的市场准入关、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关和营运车辆的技术状况关,做好场、站的动态监管工作,积极协同交通主管部门或有关职能部门进行安全生产检查,落实安全隐患的整改措施。
    ③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由公路管理站组织实施,全面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每年不得少于二次,同时做好上级布置的公路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和日常检查工作。
    ④县渡口办支持并参与海事局对渡口的安全检查,督促、指导乡镇政府做好乡镇船舶安全管理工作,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
    ⑤各单位应认真进行安全自查活动,对自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制定方案,及时整改,检查结果和整改情况要逐级上报,对重大事故隐患不能及时整改的,要进行安全评估,采取相应措施。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档案。
    (3)安全检查要有计划,明确检查内容,做好检查记录,填写《安全检查表》。发现事故隐患要提出整改意见,限定整改时间,落实整改责任人,填写《安全检查整改通知书》。被检查单位要采取措施切实做好整改,并及时反馈整改结果,填写《安全检查整改反馈书》上报安全检查部门。
    以上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必须做好记录,重视安全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分类和建档工作;安全台帐规范,填写及时、准确、清楚;对各种大型安全生产活动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
    6、事故调查处理跟踪制度
    对于重大及其以上的交通事故、生产事故,实行调查处理跟踪制度,严格执行省、市、县有关制度,发生事故不瞒报、不谎报、不漏报;调查处理事故,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接受教育不放过”的原则,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事故责任人。
    发生重大及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水上交通事故、劳动生产事故,在向事故处理单位报告的同时,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估计责任和现场经济损失及时上报交通局安全办。对事故的原因、经过、性质、处理意见及应吸取的教训要写出情况汇报。
    7、安全情况通报制度
    交通局对每季度所发生的事故情况在安全例会上进行通报。对重大及其以上的交通事故、生产事故以文件形式通报全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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