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会议内容
(1)传达、学习上级有关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讨论提出贯彻意见。
(2)听取副局长分管工作汇报,讨论决定各股、室、站及下属单位提请的问题,审定全局的工作安排和工作总结。
(3)研究确定局工作思路、岗位目标责任制和较大的经费开支。
(4)决定局股室和下属单位人事任免,以及局长认为需要研究的其它重大事项。
2、人员组成
会议由局长、副局长参加,办公室主任和副主任科员列席。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由局长确定有关站及下属单位的有关人员列席。
3、议事方法
(1)由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需提交决策的议题,在征得局长同意后提交会议讨论。
(2)会议召开1—2天前应将会议议题通知与会人员。
(3)会议由办公室指定专人担任记录,并负责确定事项的催办和反馈。
(4)决策时局长应根据多数人的意见形成决定,如有重大意见分歧时,应在深入交换意见后再作决定;对需要立即决策的议题,则按局长负责制的原则执行。
(5)局长办公会议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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