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办、股(室),综合行政执法局,各站:
现将《清远市清新区交通运输局2017年“正风”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清远市清新区交通运输局
2017年9月15日
清远市清新区交通运输局2017年
“正风”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要求,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正作风,保障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推动作风建设标本兼治,根据《中共清远市清新区委办公室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清新区2017年“正风”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清新委办〔2017〕47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不断加强作风建设,通过加强对干部队伍的监督管理,提供廉洁高效政府服务,畅通群众切身利益诉求渠道等措施,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庸懒散奢”等不良作风现象,解决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并及时推广。以贯彻落实廉洁自律准则、谈话提醒制度作为改进作风的重要抓手,坚持作风建设踏石留印、抓铁有痕,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人民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效和变化。
二、主要任务
(一)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动作风建设标本兼治。
1.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继续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坚
持问题导向,对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潜入地下公款吃喝、
公车私用、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打高尔夫球、收送“红包”礼金等问题逐一逐项排查,一经发现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通过抓重要节点、抓具体问题、抓自查自纠的方式,从严整治查处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由综合办公室,计财股牵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2.深入治理和严肃查处“为官不为”问题。深化对为官不为问题的专项治理,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三个区分开来”治理为官不为的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17〕5号)和《中共清远市委关于落实省委“三个区分”激励干事创业的意见》(清发〔2016〕8号)的精神,重点围绕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督察督办、突发性事件处置、日常纠风工作、巡察工作发现问题的处理、干部监督管理、暗访曝光等方面,加大力度整治不思进取当庸官、推诿扯皮当躲官、作风漂浮当看官、办事拖沓当懒官、装聋作哑当木官等五类为官不为问题。(由综合办公室牵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3.加强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的监督管理。强化对党员干部监督,认真贯彻落实《清远市清新区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工作方案》,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社交圈、生活圈、休闲圈的监督管理。(由综合办公室牵头,各
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二)持续提升提供公共服务水平,建设廉洁高效队伍。
1.完善“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实现网上办事大厅统一申办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与部门审批系统无缝对接,优化简化网上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流程。推行行政审批“两集中、三到位”,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和审批办理权全部进驻实体政务大厅,实行集中办理,一站式办结。逐步形成“网上办事为主,自助终端办事为辅,实体大厅办事为补”的服务格局。实现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率达70%以上,上网办理率达70%以上,网上办结率达65%以上,82%以上申办事项到现场办理次数不超过1次,12%以上申办事项实现零次跑动,证照(批文)电子化率达10%以上。实现政务服务办事指南公开、申请材料打印、在线申办及其他个性化服务,拓宽便民服务渠道。(由行政审批股牵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2.强化对重大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区委、区政府2016年重点工作和“十件民生实事”完成情况、2017年重点工作安排和“十件民生实事”、重大项目建设等中心工作开展监督检查,以督办的方式,切实纠正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重点决策部署的行为,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
(由综合办公室牵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3.充分保障群众办理公共事项权利,提供高效为民服务。重点抓好一次性告知、服务承诺、限时办结、首问负责等制度
的落实,确保制度执行到位,实现用规章制度管事、管人的目
标。坚决整治执法、审批、服务部门脸难看、事难办、门难进现象,着力解决吃拿卡要、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违规执法、冷硬蛮横等问题。坚持严格文明执法,公开公平公正审批,高效便民服务,切实保障群众利益的实现。(由综合办公室牵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三)坚决落实惠民政策,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
1.进一步畅通投诉渠道。畅通信访、投诉电话、网络问政、党政领导信箱、官方微博、微信等民意诉求渠道,充分利用清远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平台,完善受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的相关制度,建立工作台账记录群众投诉受理、处理答复情况。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力量,形成良性社会监督氛围。(由综合办公室牵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2.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问题。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严肃查处“四风”问题,严肃查处工程项目建设方面、交通行政执法方面和行政审批方面的违纪违法问题。(由综合办公室牵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四)结合实际完善制度机制,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1.坚持运用作风评议机制。继续深入开展“公述民评”活动,坚持动态管理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增强股室工作人员的责
任意识、服务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严肃查处以各种方式拉票、恶意投票等弄虚作假的评议行为。(由综合办公室牵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2.完善制度机制,固化履职程序。推动各部门依据权责清单及事务公开制度,认真清理完善群众事项办理、队伍建设等相关制度并公开。加快完善容错机制,坚决整治以教条主义、咬文嚼字办理公共事项的不作为行为。切实保障工作开展有章可循,工作缺位责任可追。(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三、有关要求
各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建立详细的工作台账,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步骤、时间要求和责任分工;各牵头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主动协调有关部门抓好各项工作的开展。各部门要同心同德,凝心聚力,扎实推进专项工作,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取信于民。
为及时掌握各部门开展“正风”行动的情况,2017年“正风”行动相关情况实行季度报送制度。请各部门在每季度末月的20日前将本季度的工作情况报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