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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新交〔2013〕188号

时间: 2013-11-27 00:00   来源:清新区交通运输局   发布机构:   点击:-

关于印发《清远市清新区交通运输局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办、股(室)、各站,交通运输行业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根据清新安办《关于部分重点行业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2013〕108号)和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在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清远市清新区交通运输局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Ο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节假日 方案 通知
    清新区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3年11月27日印发 
     
  

清远市清新区交通运输局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强化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隐患排查长效机制,严厉打击运输车(船)非法营运行为,规范交通运输行业经营行为,加快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努力构建安全、舒适、便捷的交通运输环境,确保元旦、春节期间全区交通运输安全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2014年元旦、春节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谢建军
    副组长:陈桂坚 徐耀其 温金才 陈石桥
    组 员:侯泽成 刘云嵩 陈 蕴 甘金平 徐惠娴 汤玉波
    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全股,由汤玉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日常工作。
    三、检查时间
    从发文之日起开始至2014年2月28日。
    四、检查范围
    清远市清新区范围内的:道路客运企业、客运站场、道路货运企业(物流)、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水上交通运输企业、机动车维修企业、驾校;渡口、渡船、码头;食品安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内容;公路路政、在建交通工程项目;局饭堂食品安全、局机关办公大楼消防保卫和电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管道燃气防泄漏、防爆炸;企业消防工作。
    五、检查方式
    各单位要督促企业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强化排查安全隐患,重点要查生产现场安全隐患,更要查管理上的漏洞和制度上的缺陷,包括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执行情况,安全教育培训等基础工作开展情况。在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进程中,把大检查与推进隐患排查治理、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强化企业基础管理等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帮助指导企业排查整改隐患,促进工作的加强和创新,提升大检查的实效,确保大检查实现查隐患、促整改、强基础、防事故的目标,切实提升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检查内容
    (一)道路运输安全检查内容
    1.负责组织全区道路运输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确保安全稳定。
    2.负责检查运输车辆和从业人员资格审查的工作。检查道路运输许可证、车辆营运证、从业人员资格证的年度审核情况,对车辆技术性能不符合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589),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载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的进行整顿,若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坚决退出运输市场。
    3.负责检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经营行为。检查客运站“三不进站”和“六不出站”的安全规定执行情况。加大查堵“三品”检测力度。加强车辆保养“三检”工作,严禁车辆带病行驶;严禁超员配载以及其他变相违规行为;严禁超载、超速、酒后和疲劳驾驶。
    4.负责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制度执行情况、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制订完善和执行情况。
    5.负责检查企业安全生产组织机构、专职安全主任、安全督导员配备情况,专业安全队伍建设情况,车辆的安全消防器材设备设施的配备情况,检查企业安全生产台帐建立情况。
    6.负责检查各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车辆GPS卫星定位装置、视频装置情况,严格按照规定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企业要落实安全监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所属车辆和驾驶人的动态管理。
    7.严格长途客运和旅游客运安全管理,负责检查长途客运驾驶人停车换人、落地休息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二)水路运输安全检查内容
    1.负责组织全区水路运输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重点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确保安全稳定。
    2.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制订完善和执行情况。
    3.负责检查企业安全生产组织机构、专职安全主任、安全督导员配备情况,专业安全队伍建设情况,运输船舶的安全救生、消防器材设备设施的配备情况,建立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台帐情况。
    4.负责检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渡口、渡船、码头、运输船舶等安全运营情况,坚决取缔船舶非法营运行为。
    (三)机动车辆维修行业安全生产检查内容
     1.负责组织全区机动车维修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排查安全隐患,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确保安全稳定。
    2.负责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制订完善和执行情况。
    3.检查企业安全生产组织机构、专职安全主任、安全督导员配备情况,专业安全队伍建设情况,修理厂所、场地的消防安全设备设施的配备情况,检查企业安全生产台帐建立情况。
    4.检查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执行情况,严厉打击无照无证、超越范围经营、占道经营、使用假冒伪劣配件及私自改装拼装报废车辆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四)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安全检查内容
    1.负责组织全区驾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排查安全隐患,强化企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驾培企业安全稳定。
    2.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制订完善和执行情况。
    3.检查企业安全生产组织机构、专职安全主任、安全督导员配备情况,专业安全队伍建设情况,教练车辆的安全消防器材设备设施的配备情况,检查企业安全生产台帐建立情况。
    (五)农村公路安全检查内容
    1.负责组织农村公路开展安全检查工作,切实做好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确保道路桥梁安全标志等安全设施完好无损。
    2.负责检查各农村公路养护道班执行有关安全质量情况、安全标识(志)设置情况、公路安全保护措施情况,确保农村公路完好和畅通。
    3.负责检查各农村公路养护道班防火、防毒和交通安全教育等情况。
    (六)重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检查内容
     1.负责组织在建项目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排查安全隐患,确保重点项目工程安全顺利施工。
    2.负责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制订完善和执行情况。
    3.负责检查企业安全生产组织机构、专职安全主任、安全督导员的配备情况,专业安全队伍建设情况,在建项目安全设备设施的配备情况,检查企业安全生产台帐建立情况。
    4.检查在建工程企业落实“业主、监理、施工”三位一体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安全应急机制、安全技术检测等情况。检查企业对施工地段的安全监督管理情况;施工工地设置安全施工警示标志情况;施工工地用电是否规范,严格执行“三相五线制”的用电规定。
    七、工作分工
    1、协调监督组
    由局安全股负责。主要负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起草,协调统揽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上传下达,监督各组对检查方案的执行落实情况,并有针对性地开展抽查工作。及时将检查情况综合并报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局、区安委办。
    2、交通运输行业检查组
    由区交通管理总站负责。重点开展对辖区内的:道路客运企业、客运站场、道路货运企业(物流)、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水上交通运输企业、机动车维修企业、驾校;渡口、渡船、码头;食品安全;企业消防工作等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3、路政和在建工程检查组
     由区地方公路管理站负责公路路政、在建交通工程项目检查。一是对所管辖的省、县道的路政巡查,发现路政问题要及时处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不能及时处理的,要进行登记和建立路政档案,落实整改责任制,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行业生产安全。二是加强在建工程安全隐患排查。三是加强对桥梁和危险路段的排查和治理力度,加强桥梁和危险路段的安全运营管理,强化监测和监控,并积极筹集配套资金,消除道路安全隐患。
    4、“打非治违”检查组
    由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检查。主要检查交通运输行业非法经营,违规从业的行为。一是道路运输管理。协同公安交警部门深入排查校车安全隐患;严厉打击营运车辆驾驶人超速、超载、超员、疲劳驾驶,以及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客运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旅游包车未取得包车证或持空白包车证;不具备营运资格车辆非法营运;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等行为。二是公路路政管理。配合区地方公路管理站加强公路日常巡查和养护,及时治理公路病害及公路安全隐患,对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地段按规定要求设置安全警示牌、防护栏、防撞墩等安全设施,打击超载、超限、在公路上晒粮、占道经营、损坏公路等行为。
    5、局办公楼安全检查组
    由局综合办公室负责局饭堂食品安全、局机关办公大楼消防保卫和电梯及管道燃气防泄漏、防爆炸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八、有关要求
    1、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局班子成员和各股室的主要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当前运输安全生产形势,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亲自部署,深入第一线,要带领部门干部职工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各项工作。
    2、注重工作实效。在认真总结百日安全大检查工作的基础上,跟踪落实在“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隐患的整改到位情况,进一步摸清生产过程的薄弱环节,加强监督管理,建立长效机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下达执法文书,责令限期整改,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对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逾期没有完成整改任务的、整改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依法关闭。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逐一登记建档,做好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督办。
    3、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问责规定。要逐级落实安全检查责任,对检查走过场、隐患整治责任和措施不落实、未按要求完成整治任务的,要予以严肃处理,追究有关人员和单位的责任。
    九、及时总结,及时上报
    各检查组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请于每月4日前书面(含图片)报局安全股。联系电话:5835966,传真:5835336,邮箱:rimgt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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