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创文创卫期间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办、股(室)、站,交通运输行业有关单位:
为全力推进我市创文创卫迎检工作开展,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有关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夯实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基础,现就加强我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通知要求如下:
一、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局属各部门要结合《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五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清新交〔2015〕119号)工作部署,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对城北客运站、各镇客运站、客运车辆、货运车辆、渡口渡船、水上运输船只、驾校车辆、危运车辆、机动车维修场所、在建交通工程项目等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全面开展大检查、大排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彻查安全隐患,堵塞管理漏洞,强化源头治理,严厉打击交通运输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打击非法经营,规范市场秩序,减少违规操作,夯实行业安全生产基础。
二、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加大排查整治力度
各交通运输企业要要坚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贯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严格遵守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加强客运班车和旅游包车管理,做到“五个禁止”、“严把三关”、“一个落实”、“一监督”;加强客运站场管理,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安全带—生命带”制度;加强营运车辆动态监管,确保车载卫星定位装置正常有效;加强危运车辆、危运驾驶员、押运员的资质管理,完善安全防护设备措施;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我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清远市清新区交通运输局
201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