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免去陈石桥等2名同志职务的通知
各办、股(室)、各站,局属各单位:
根据清新人社干[2014]81号、清新人社干[2014]154号及清新交会纪[2014]9号、清新交会纪[2014]21号的精神,决定:
免去陈石桥同志区地方公路管理站站长职务;
免去苏美彩同志区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处理室主任职务。
清远市清新区交通运输局
201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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