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各办、股(室)、各站,交通运输行业有关单位:
根据清新安办《清远市清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清新安办〔2013〕123号)文件精神,为深刻吸取“12.29”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我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和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经局领导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一次交通运输行业方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发文之日起至2014年2月28日。
二、检查分组
第一组:
组长:汤玉波
组员:朱杏萍、巫志彬、徐政
负责检查山塘镇、太平镇、三坑镇辖区内所有机动车维修企业、清远市新绿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清新县建航船务有限公司、清新县山塘镇渔业水运公司、清远市顺盈船务有限公司、清新县安顺机动车驾驶人培训有限公司、在建工程。
第二组:
组长:沈丽艳
组员:曹路金、郑丽洁
负责检查太和镇、笔架林场辖区内所有机动车维修企业、清新县新海运输有限公司、清远市明亮石油有限公司、清新县宏顺危险化学品运输有限公司、清新县合展工业气体有限公司、清新区交通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清新区公共汽车有限公司、清新区交通建设开发总公司、清远市汽运集团清新分公司、清远市金宇小客车出租有限公司清新分公司、清远市城北汽车客运站有限公司(含二楼家私城)、清新县游伯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清新县同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清远双汇物流有限公司、清新县太迪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清远市佳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清新石潭通德贸易有限公司、清新县天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第三组:
组长:罗锋
组员:李常安、黄四
负责检查石潭镇、浸潭镇、禾云镇、龙颈镇辖区内所有机动车维修企业、禾云镇南丫渡口、龙颈镇莲塘渡口、清新县永东物流有限公司、清新县皖犇物流有限公司。
三、检查范围和内容
结合我局《关于印发<清远市清新区交通运输局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清新交〔2013〕188号)和《关于印发<清远市清新区交通运输局2013年今冬明春防火工作方案>的通知》(清新交〔2013〕216号)等文件要求,对全区范围内所有交通运输行业企业进行安全生产及消防工作检查。特别是对“三小”场所、“多合一”场所、北站二楼家私城等容易引发火灾事故、容易造成人员伤亡的重点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机动车维修场所违规住人、违规乱拉电线、违规使用电器、违规使用石油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缺乏消防设施器材等违规行为进行整治。
四、检查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切实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迅速开展“无缝隙”、“拉网式”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要强力整治隐患。凡排查发现的安全(火灾)隐患,要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对能够立即整改的安全(火灾)隐患要责令其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进行登记和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档案,特别是机动车维修企业隐患整治问题,各检查组要做好书面材料和影像资料的取证工作。
(三)要做好隐患的收集和上报工作。各检查组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认真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含检查照片)于2014年3月3日前报局安全股。由安全股汇总后上报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将有关问题向当地镇政府、派出所、公安消防部门反映情况,实施综合治理,共同解决问题。联系人:汤玉波,联系电话5835966,邮箱:rimgtg@126.com。
二○一三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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