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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远市清新区2019年省级涉农资金使用情况的公示

时间: 2021-03-26 09:28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   点击:-

  为完善清远市清新区农村公路路网,根据清远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涉农转移支付(第一批)资金的通知(清财农﹝2019﹞20)的文件要求清新区2019省涉农资金约束性任务为1.8公里的“畅返不畅”建设任务,补助金额为32.4万元,该批项目于2019年12月已全面完工并全部支付省级涉农资金,详细项目如下:

2019年清新区畅返不畅建设项目

序号

名称

里程 (公里)

补助资金(万)

完成情况

龙颈

1

龙颈-西坑

0.4

7.20

已完工

禾云

2

沙河-建中

0.254

4.58

已完工

禾云

3

沙河-南鸦

0.02

0.36

已完工

禾云

4

新洲-办坑

0.03

0.54

已完工

禾云

5

新洲-新连

0.02

0.36

已完工

浸潭

6

浸潭-田心

0.025

0.45

已完工

石潭

7

石潭-雷坑

0.86

15.49

已完工

石潭

8

石潭-南楼

0.19

3.42

已完工

  清新区2019省涉农资金指导性任务共两个,第一个通200人以上自然村公路路面硬化、砂土路和等外路改造项目,共60公里通自然村公路建设任务,省级补助标准18万元/公里,该批项目于2019年12月已全面完工并全部支付省级涉农资金。第二个为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清远市清新区地方公路站收到2019年省级下达涉农资金(四好农村路养护方面)为942万元,其中分配:清远市清新区地方公路站72.7048万元,清新区太和镇人民政府96.3577万元,清新区山塘镇人民政府50.77万元,清新区太平镇人民政府84.3077万元,清新区三坑镇人民政府46.4686万元,清新区龙颈镇人民政府188.2004万元,清新区禾云镇人民政府153.5289万元,清新区浸潭镇人民政府144.1547万元,清新区石潭镇人民政府105.5072万元。

  现有关情况予以公

  公时间为2021326日至2021331日。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向区交通运输局反映。 

  受理单位:清远市清新区交通运输局

  地 址:清远市清新区新城路16号

  邮 编:511800

  联系电话:0763-5830767

  联系邮箱:qxqdfglz@163.com

  清远市清新区交通运输局

  202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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