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新运证催〔2021〕9号
营运车辆年度审验催告单
各道路运输经营业户:
经查明,以下营运车辆(详见附件)未按规定办理年度审验,现进行催告,请各相关经营业户及时到行政服务中心交通局窗口(清新区太和镇笔架路3号)补办车辆年度审验业务,业务电话:0763-5820117。催告期限为3个月,催告期满仍未完成相关手续的,将根据《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注销其《道路运输证》。
附件:清新区营运货车逾期年审催告清单202109
清远市清新区交通运输局
2021年9月15日
清新运证催〔2021〕9号
营运车辆年度审验催告单
各道路运输经营业户:
经查明,以下营运车辆(详见附件)未按规定办理年度审验,现进行催告,请各相关经营业户及时到行政服务中心交通局窗口(清新区太和镇笔架路3号)补办车辆年度审验业务,业务电话:0763-5820117。催告期限为3个月,催告期满仍未完成相关手续的,将根据《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注销其《道路运输证》。
附件:清新区营运货车逾期年审催告清单202109
清远市清新区交通运输局
2021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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