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栏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部门乡镇 > 部门 > 清新区交通运输局 > 其他 > 通知公告

关于清新区2021年(清算2020年度)农村道路客运剩余退坡资金(镇通行政村农村道路客运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

时间: 2022-02-10 14:46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   点击:-

        根据《清远市财政局关于下达中央2021年(清算2020年度)农村道路客运、城市出租车行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的通知》(清财综[2021]44号)文件要求,区交通运输局制定清新区2021年(清算2020年度)农村道路客运剩余退坡资金(镇通行政村农村道路客运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现予以公示,本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2月10日-2月16日,若对以上分配方案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区交通运输局反映。

        联系人:何英冠

        联系电话:5829729

清远市清新区交通运输局

2022年2月10日


附件:2021年(清算2020年度)农村道路客运剩余退坡资金.xlsx


您已选择离开清新区政府门户网站,接下来跳转至的页面与本站无关。 4秒钟之后将自动跳转到新页面,请您稍候…… ×

网站导航

底部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主办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清远市清新区综合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管理 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网站运维电话:(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电子邮件:

粤公网安备 44180302000001号         网站标识码:4418030003

[粤ICP备050579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