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市财政局关于下达中央2021年(清算2020年度)农村道路客运、城市出租车行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的通知》(清财综[2021]44号)文件要求,区交通运输局制定清新区2021年(清算2020年度)农村道路客运剩余退坡资金(镇通行政村农村道路客运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现予以公示,本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2月10日-2月16日,若对以上分配方案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区交通运输局反映。
联系人:何英冠
联系电话:5829729
清远市清新区交通运输局
2022年2月10日
附件:2021年(清算2020年度)农村道路客运剩余退坡资金.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