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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2014—2015学年度第二学期教育工作补充意见

时间: 2015-02-28 16:02   来源:清新区教育局   发布机构:   点击:-

2014—2015学年度第二学期,我区教育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区委六届九次全会精神,围绕促进依法治教、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重点,深化改革,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务求实效,加快推进我区教育现代化。新学期,仍以《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2014—2015学年度教育工作意见》为总体思路,结合新的形势发展要求,现对2014—2015学年度第二学期教育工作提出如下补充意见。
    一、加大依法治教力度,提高依法治教的水平
    (一)提高依法治教的认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我们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自觉按照依法行政、依法履职的要求,切实履行管理职责,规范办学行为,形成推进依法治教的工作合力。各中小学校要通过建立依法治教工作责任制、推进校务公开制度、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开展依法治校创建工作等方式规范学校管理行为,努力加快依法治教、依法治校进程。同时,区教育局依法健全检查监督机制,对学校教育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定期检查监督,促进教育系统领导干部自觉、认真地学习法律法规,熟悉法律法规,善于运用法律法规解决实际问题,推动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提高师德师风水平。要切实抓好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定期组织教师进行政治学习,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相关教育法律法规以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的讲话精神,在全区中小学校开展做“四有”好老师活动,树立典型,弘扬正能量。通过学习,使广大教师自觉用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约束自己,在思想政治上、道德品质上、学风学识上以身作则。各学校要建立学习、宣传、激励、考核等方面的制度,把师德师风作为年度考核、评优评先、职称晋升、职务聘任、名师和骨干教师评选的重要指标,有效地促进职业道德建设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2015年教师节前,根据各校领导、教师的师德师风建设情况和工作实绩,评选和表彰一批先进个人,大力弘扬和传播正能量。
     (三)上下联动,实施教育专项治理。深入巩固拓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实施以教育乱收费、违规征订教辅资料、义务教育阶段补课、中小学招生为重点的专项治理工作。区教育局成立由局班子成员牵头,局办公室、基建计财股、结算中心、教育股、纪检监察审计室等相关股(室)负责同志和有关干部组成工作小组,采取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式,深入全区各校开展治理工作,切实开展整治行动,坚决杜绝教育乱收费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四)加强教育督导工作。根据我区绝大部分镇已评为省教育强镇的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清远市清新区中小学(幼儿园)督导责任区工作实施方案》,建立教育督导常态化机制,适时开展常规综合督导和专项教育督导工作。加强对教育教学督查评估的管理,加强学校办学行为的引导和监管,切实保障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以教育督导促进学校的内涵发展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同时,切实加强教育督导队伍建设,开展督导队伍培训学习,不断提高督导队伍专业水平。
    二、多措并举,创建教育均衡县(区),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
    (一)重新规划调整城区中心区域和区中心镇教育布局。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重新做好中心城区和区中心镇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规划,拟通过新建学校改善学校布局、通过整合现有资源使学校布局趋于合理、通过扩建现有学校解决大班额问题、通过在学校内部挖掘潜力增加学位,全面解决城区中心区域和区中心镇学位紧缺问题。2015年,拟启动建设区第四中学、区第五小学、区第三幼儿园、区第四幼儿园,扩建太和镇回澜中学、太和镇陈广纪念小学、太和镇乐园小学;在太平镇扩建集华小学、在禾云镇中心小学新建综合楼等,不断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
    (二)全面改造农村薄弱学校。贯彻落实《清远市清新区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实施方案》,2015年全面改善石潭镇18所中小学、7个教学点的办学条件,把石潭镇创建为广东省教育强镇。农村薄弱学校的改造,要让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室、桌椅、图书、实验仪器、运动场等教学设施满足基本教学需要;学校宿舍、床位、厕所、食堂(伙房)、饮水等生活设施满足基本生活需要;村小和教学点能够正常运转,满足农村适龄儿童少年就近接受良好的义务教育的需求。
    加强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2015年要把恒大足球学校、太和镇周田小学创建为标准化学校,同时全区所有教学点都要达到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的标准要求,并能通过市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评估验收。
    (三)切实做好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解决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确保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城区和各镇要根据城乡规划要求,进一步调整优化中小学布局,合理新建扩建学校、幼儿园,为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提供足够的学位。要逐步提高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学校的比例,有效解决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公平接受教育问题。
    (四)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完善“校校通”、“班班通”工程。重点加快推进农村教育信息化建设,实现农村学校“校校通”、“班班通”,配置数字化优质课程教学资源。目前,我区基本实现了“校校通”,部分学校做到了“班班通”,要进一步强化信息化应用管理,区教育局将对信息化管理、应用实行专项检查与督导检查相结合制度,提高信息化装备的使用效益。
    三、借助外动力,提高内驱力,促进教学成绩上新台阶
    (一)以广清教育帮扶为契机,加强与“名校”合作,提高教学管理水平。通过与花都区帮扶学校的沟通联系和与部分省内名校及广大附中等的合作,继续加强在高考、中考备考方面的帮扶交流,更多地了解和学习广州地区优质学校的先进备考经验,争取直接参与他们的高考、中考备考教研活动。进一步建立两地结对学校稳定的交流机制:一是领导交流,交流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经验,及时了解帮扶工作实施情况,确定下一阶段的工作重点,提高帮扶效率;二是教师交流,深入交流、开展教研教改活动,主要以公开课、示范课、讲座课、教学研究为载体,提高我区学校教师在实际教学中的能力;三是学生交流,组织结对学校的学生建立“手拉手”互助互学活动,全面提高学生素质。
    (二)加强与培训机构合作,提高教师的教学业务水平。2015年区教育局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以全面提升教师业务素质、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为目标,加强与省内高校合作,积极开展教师全员培训项目。继续与华南师范大学、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合作,开展“三名工程”、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培训。同时,抓好学校教学人才的培养、培训工作,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以点带面,发挥带头和辐射作用,加强自身造血功能,提高内驱力,促使教学成绩上新台阶。
    (三)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强化教学常规管理,加强中、高考备考指导,提高教育教学综合成绩。继续开展课堂教学改革的探索和实践,以课改促课堂教学效果的提高,以课改促学校教学管理水平的提升。强化教育教学常规检查,加强高考、中考备考的督导与检查。区教育督导室、教研室、局教育股等有关股(室)要切实履行好职责,下移工作重心,深入教学一线,切实抓好教学常规管理,深入高考、中考备考一线,加强检查督导。各高中、初中学校要从严治校,以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和质量为突破口,进一步加强高考、中考教学常规管理与检查,狠抓课堂质量和高考、中考备考有关复习制度的落实,向管理要质量、要效益。教学常规要抓好各环节的落实,高考、中考要强化目标管理,细化落实高考、中考任务。区教育局有关股(室)要科学合理地将教学常规管理和高考、中考目标任务分解到有关学校,有关学校要根据目标要求,抓紧、抓实。贯彻实施“走出去、请进来”的策略,加强交流学习与信息沟通,密切关注高考、中考的最新动态与要求,使高考、中考备考工作做到有的放矢,更加科学有效,促使教学成绩上新台阶。
    附:2014—2015学年度第二学期主要工作行事历
    
    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
     2014年1月30日
    2014—2015学年度第二学期主要
    工作行事历
    2月:
     筹备新学期开学工作。(全局、各校)
    3月:
     1.开学工作检查。(全局)
    2.开展教育收费督查。(计财股、纪监室)
    3.开展教学教研指导、督查活动。(教研室)
     4.举办全区第二届中小学班主任专业能力大赛。(教育股)
     5.举办中小学生(含中职)乒乓球赛。(教育股)
    6.审查民办学校年度报告。(教育股)
    7. 做好职称评定、教师岗位设置及竞聘等相关工作。(人事股)
    8.组织普通高考英语听说考试。(教育股)
    9. 开展民办学校督查,核定幼儿园办园规模,招生人数。(教育股)
    10.安全工作专项检查。(安监办)
    11.召开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安监办)
    12.指导石潭镇做好创建省教育强镇工作。(督导室)
    13.做好对师德师风建设的规划、实施工作。(人事股)
    4月:
     1.组织中考报名。(教育股)
     2.开展中小学教学教研指导活动。(教研室)
    3.召开学前教育工作会议。(教育股)
    4.联合区有关部门开展“清明”、“五.一”节安全大检查。(安监办)
    5.做好义务教育阶段住宿生伙食补助和困难家庭学生生活补助的发放工作。(装备中心)
    6.开展高考、中考备考及模拟试工作。(教研室)
    7.举办中小生校园足球赛。(教育股)
    8.“防辍”工作督查。(教育股)
    9.抓好城区中心区域小学、初中新生调查摸底工作。(教育股)
    10. 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教育股)
    11. 组织普通高考考生体检。(教育股)
    5月:
    1.组织幼儿园教师及中小学骨干班主任培训。(教育股)
    2.德育常规工作检查。(教育股)
    3.中考体育考试,体能素质上报。(教育股)
     4.组织中考网上填报志愿。(教育股)
    5.开展学前教育常规工作检查。(教育股)
    6.中小学优效课堂教学改革论坛。(教研室)
    7.做好我区教师参加广东省义务教育教师学历与综合素质提升培训的相关工作。(人事股)
    8.检查镇中心学校和直属学校的财会状况。(计财股、结算中心)
    9.联合区公安局、交通局、安监局、城综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和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检查。(安监办)
     10.做好我区教师参加省义务教育教师学历与综合素质提升培训工作。(人事股)
    11.开展校车安全专项检查。(安监办)
    12.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和职称评审报名工作。(人事股)
    13.抽查部分中小学教育收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计财股、纪监室)
    14.中小学教育教学常规工作督查。(督导室)
    6月:
    1.开展期末复习指导。(教研室)
    2.组织高考。(教育股)
    3.组织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教育股)
    4.组织中考。(教育股)
    5.检查各级各类学校落实教师绩效工资后的津补贴发
    放情况。(计财股)
    6.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和职称材料的审核、汇总、上送等工作。(人事股)
    7.做好新一轮“扶贫双到”的有关工作。(装备中心)
    8.组织师德师风建设活动阶段性工作检查。(人事股)
    9.深入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安监办)
    10.认真做好教师住房公积金相关工作。(结算中心)
     12.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安监办)
    7、8月:
    1.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工作。(教育股)
    2.高考招生录取工作。(教育股)
    3.城区中心区域小学、初中一年级招生工作。(教育股)
    4.组织普高送生工作。(教育股)
    5.做好城区选调小学教师工作。(人事股)
    6.落实安排新学年支教工作。(人事股)
    7.小学、初中学科知识抽测。(教研室)
    8.做好中小学期末考试及质量分析工作。(教研室)
    9.召开新学年教育工作会议。(办公室)
    10.开展假期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安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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