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中心学校、区直属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建立健全教育、考核、奖惩、监督相结合的师德建设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教职工职业道德水平,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素质优良、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区教育局结合我区实际,分别制订了《清新区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清远市清新区中小学校师德考核实施细则》、《清新区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评分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安排足够的时间,认真组织教职工进行学习,提高广大教职工的思想认识,并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部署好实施工作。
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
201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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