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由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统筹规划、政策指导,各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组织实施。今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时间是2021年5月27日、28日。
监测对象是2021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四年级和八年级学生,样本学校校长,2021年春季学期四年级和八年级数学、体育、心理健康教育和班主任教师。
监测内容是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数学学业质量、体育与健康状况、心理健康状况(试点),以及课程开设、条件保障、教师配备、学科教学和学校管理等相关影响因素。
数学学业质量:重点测查数与代数、图形与几何、统计与概率,知识的了解、理解和运用,学习兴趣、学习信心和学习习惯等。
体育与健康状况:重点测查身高、体重,视力、肺活量,力量、速度、耐力,体育兴趣与态度,健康行为习惯等。
心理健康(试点):重点测查学生情绪、自我、人际交往、社会行为、心理问题与行为等。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和广大师生家长对我区开展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进行监督,社会监督电话0763-5820842。
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