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 清远市清新区发展和改革局 清远市清新区财政局 清远市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清远市清新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工作细则>的通知》(清新教〔2017〕41号)的相关要求,经幼儿园自愿申报,区教育局组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评审组对申报园所进行了综合评审,同意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景源实验幼儿园等5所民办幼儿园认定为清远市清新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具体名单附后)。为保证认定结果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6月22日—6月28日。公示期间,凡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我局反映。地址:清新区太和镇笔架路3号;电话:0763-5823747;传真:0763-5820803。为了能及时查证公示反映的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署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反映材料要加盖公章及署上联系人姓名与电话,否则不予受理。
附件:清远市清新区2022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结果情况表.xls
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