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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新区15所义务教育学校(含教学点)撤并工作方案》听证会听证报告

时间: 2020-01-08 16:28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   点击:-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提高办学效益和办学质量,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意见》(国办发201248)、《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8〕46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区教育局积极稳妥地开展中小学校布局调整工作,制订了《清远市清新区15所义务教育学校(含教学点)撤并工作方案》。在2019年12月30日召开了清远市清新区15所义务教育学校(含教学点)撤并工作方案》听证会,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议组织的基本情况

    按照《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清远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的通知》(清府﹝2013﹞12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为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区教育局举行了《清远市清新区15所义务教育学校(含教学点)撤并工作方案》听证会。2019年11月25日,区教育局在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关于召开《清远市清新区15所义务教育学校(含教学点)撤并工作方案》听证会的公告(http://www.qingxin.gov.cn/qyqxjyj/gkmlpt/content/0/955/post_955878.html),公布了听证会时间、地点、内容、注意事项等信息。12月10日公布了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名单(http://www.qingxin.gov.cn/qyqxjyj/gkmlpt/content/0/955/post_955942.html)。2019年12月30日上午9:30~11:30,《清远市清新区15所义务教育学校(含教学点)撤并工作方案》听证会在清远市清新区笔架路3号综合政务服务中心6楼会议室召开,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区教育局办公室负责人梅伟均主持听证会,区教育局教育股干部黄静娴对本次听证会的听证事项内容、依据、理由和有关背景进行了陈述,听证参加人围绕听证事项积极建言献策,提出了相关建议,在听证参加人充分发表意见后,区教育局副局长潘惠霞作总结发言。

    二、听证参加人的产生方式及其基本情况

    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及《清远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经过自愿报名、推荐和邀请等方式共产生代表55人,分别是人大、政协代表各1人,政府部门代表8人,撤并学校所在镇的镇政府代表5人、村委会代表5人、教师代表5人、学生家长代表30人。人员名单如下:李锦秋、温星云、许国明、毛志东、钟庆华、侯伟标、梁国杰、黄菁倩、黄建飞、郑少银、张建宽、罗镜通、陈沛轩、杨汝泉、杨庆锋、戚建宁、杨北连、钟利珍、黄少玲、黄少平、李灿森、李艺、陈荣森、李金伟、邓正通、李金容、邱福超、杨立沛、吴灶兴、谢金花、钟顺球、何泳昌、江泽飞、吴镜清、陈计新、成显强、李水伦、陆桂玲、冯光英、潘智勇、徐浩荣、朱志文、梁房有、米青莲、徐继财、曾卫英、王桂花、金子木、陈运生、陈国新、成逢土、邓洁华、梁佛明、谢月妹、刘秋明。

    三、听证代表主要意见建议和处理

    55名听证代表均在听证会上发表了意见和建议,全部同意实施《清远市清新区15所义务教育学校(含教学点)撤并工作方案》,代表们认为积极稳妥地做好这15所学校的撤并工作,其中14个教学点取消办学建制,1所完全小学撤高留低调整为教学点,符合农村常住人口逐年减少的实际,符合国家和省市的文件规定,撤并后可以使孩子享受更优质的教育资源,有利于提高乡村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

    听证代表关注的问题和主要建议是:

    1.尽量解决部分拟撤并学校上下学交通服务问题;

    2.如何妥善处理校产问题;

    3.加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问题。

    对建议的答复和处理情况:

    1.予以回应。一是对于某些教学点撤并后是否配备校车或增加校车班次问题,需要实地调研,要按照接送需求人数、路程、路况、时间等综合考虑;二是建设候车亭问题,按照省市区有关规定执行。

    2.予以采纳。我局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农村中小学幼儿园闲置校园校舍管理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合理有效地处置利用闲置校园校舍,保持适当的教育资源储备。

    3.予以回应。目前,国家和省市的资助政策是很完善的,家长可以到学校咨询。关于是否提供午餐问题,将根据有关规定及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尽量满足学生需求。

听证会结束后,区教育局将组织相关股室和中心学校人员听证评议会,就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评议。通过实地走访、调查研究的方式对有关意见和建议实施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进行论证,再综合考虑。清远市清新区15所义务教育学校(含教学点)撤并工作方案》听证会的召开,为做好我区15所义务教育学校(含教学点)撤并工作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区教育局将对撤并工作方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再报区委区政府审定。

   

附件1:清远市清新区15所义务教育学校(含教学点)撤并工作方案(听证稿).doc

附件2:《清远市清新区15所义务教育学校(含教学点)撤并工作方案》听证会会议记录.pdf

                          


                          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

                             2020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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