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新区林业局2016年部门决算分析说明公开内容包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预算执行情况分析等,具体情况如下: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林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规范性文件,组织拟订地方林业中长期发展战略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全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组织开展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并统一发布相关信息,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二)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民义务植树、生态公益林建设和效益补偿工作,依法推动退耕还林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封山育林和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城市林业建设,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三)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编制申报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落实林地、林权管理,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拟订林地保护利用总体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林地征用、占用的初审工作。
(四)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全区湿地保护工作。组织拟订全区区域性湿地保护规划,组织实施建立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负责湿地保护小区以及滩涂划入生态公益林规划区和鸟类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
(五)按分工承担辖区内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相关保护和开发利用的责任。
(六)按管理权限负责有关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在区自然保护区规划的指导下,承担森林、陆生野生动植物和有关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以及森林公园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七)承担推进林业改革和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工作。贯彻落实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并指导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协调林权纠纷调处工作。
(八)组织、协调、指导全区林业产业发展。拟订林业产业发展措施、规划和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林业企业原材料基地建设、山区林业综合开发和森林生态旅游的开发、建设、管理工作。
(九)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森林资源安全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和管理森林防扑火、林业行政执法和林业重大违法案件查处等工作,指导、管理森林公安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十)组织、指导、建立和监督实施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参与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提出林业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参与编制政策性森林保险、森林专项贷款计划,监督管理本级林业国有资产和林业基金,指导林业基础设施建设、森林资源资产流转,监督指导林区公路建设和维护管理。
(十一)负责全区林业科技教育工作,指导林业基层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十二)承办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清远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清机编发【2014】20号及清新机编字【2014】10号)《关于印发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及《关于印发清远市清新区林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精神,设立清远市清新区林业局,为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区林业局设8个内设机构:(1)办公室、(2)人事股、(3)财务股、(4)营林股(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5)林政股(行政审批股)、(6)产业股、(7)森林防火股(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8)政策法规与林权争议调处股(区人民政府山林权属争议调处办公室)。
三、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安排情况
2016年度收入决算数6422.60万元,2015年度收入决算数7280.1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了857.54万元万元,资金收入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上级财政拨入林业专项资金减少。
2016年度支出决算数7666.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2.06万元、项目支出6494.06万元),2015年度支出决算数5892.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9.12万元、项目支出4723.3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了1773.62万元,资金支出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林业专项资金支出增加。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1、2016年度年初预算636.0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175.24万元,预算增加资金5539.16万元,原因主要是:(1)林业专项资金增加5003.27万元,(2)事业单位离退休工资256.98万元,(3)工资福利、离退休工资、住房维修和物业补贴、专项补助等增加278.91万元。
2、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7286.68万元,(1)按支出性质划分,基本支出1172.06万元,占16.08%,项目支出6114.62万元,占83.92%;(2)按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430.4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28.9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3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基本支出)108.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项目支出)6114.62万元
(三)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1、我局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共额19.81万元,为年初预算22.41万元的88.40%,与去年支出(23.23万元)相比减少14.72%,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压缩开支,厉行节约。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3)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16.46万元,为年初预算16.5万元的99.76%,与2015年支出金额19.77万元相比减少了3.31万元,比例减少了16.74%,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压缩开支,厉行节约。公务车保有量8 辆。
(4)公务接待费支出3.35万元,为年初预算5.91万元的43.32%,与2015年支出金额(3.46万元)相比减少了0.11万元,比例减少了3.18%,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压缩开支,厉行节约。公务接待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国内公务接待112批次,1117人次,共3.35万元,比2015年度节约 3.18%;外事接待0批 次,0 人次,0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外出用餐,接待上级业务来人等用餐及活动误餐等支出。
(四)关于机构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支出) 112.71万元,比2015年123.14万元减少10.43万元,降低8.47%,主要原因:
(1)2016年办公费、车辆运行等支出比2015年减少了10.43万元
(五)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44.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5.6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02.7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付86万元。 2016年本部门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32万元。
(六)关于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9 辆,一般公务用车 1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2 辆,其他用车 3 辆。
(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本部门没有开展2016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也没有开展具体项目评价工作。
(八)专有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2、政府采购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