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清新区生态公益林管理中心
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新)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生态公益林保护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2、根据委托管理生态公益林和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做好生态公益林保护工程管理的宣传、信息、技术培训和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3、承担生态公益林的效益补偿工作。
4、承担本县林地水土流失的监测工作。
5、承办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1、我单位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区林业局直属事业单位,正股级,公益一类,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
2、事业编制18人,2017年11月底实有在职正式职工16人, 离退休4人。
三、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1、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249.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49.88万元。收入较去年224.85万元增加25.03万元,主要是2018年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2017年在职人员政策性奖励收入。
2、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249.88万元,与2017年预算数224.85万元增加了25.03万元。其中(1)基本支出229.56万元,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193.26万元,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1万元。对比上年169.3万元增加60.2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2017年在职人员政策性奖励支出以及购房补贴从项目支出调整到基本支出。(2)项目支出20.32万元,与去年支出55.55万元,减少了35.23万元,主要原因是购房补贴调整到基本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62万元,与2017年1.12万元,增加0.5万元。增加的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了0.5万元,其中,
其中,
(1)公务接待费1.12万元,与2017年预算数1.12万元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5万元),与2017年预算数0元,增加了0.5万元。增加的原因是2017年没有做预算,但是实际工作的开展,需要列支车辆费用,2018年就增加了预算0.5万元
(3)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与2017年预算数一致。
五、事业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11.2万元,比去年10.2减少了增加了1万元,主要是增加了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办公费8.82万元,印刷费0.16万元,手续费0万元,水费0.06万元,电费0.24万元,邮电费0万元,差旅费0万元,工会经费0.8万元,会议费0万元,福利费0万元,专用材料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1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等。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行政拨款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月1日,本部门持有车辆1辆。
八、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2018年,本部门没有推进预算绩效信息公开的有关工作。九、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决算在内的汇总预算
1、清远市清新区生态公益林管理中心是清远市清新区林业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本单位没有下属单位。
2、本预算是清远市清新区生态公益林管理中心的预算。
十、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清远市清新区生态公益林管理中心
2018年 9月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