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新林字〔2016〕83号
关于下达2016年度商品林采伐生产计划的通知
各林业站: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的批复》(粤府函〔2016〕252号)精神,现将2016年度商品林生产计划下达给你们(详见附表),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做好如下工作:
一、严格执行“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制度,各林业站要严格按照区局下达的生产计划合理安排采伐,通盘考虑群众生活及生产需要,做到有计划采伐。
二、要以提高森林质量和功能,实现森林可持续经营为目标,合理安排各类型的木材生产,优先安排受灾林木,中幼龄林抚育和非公有制速生丰产林的采伐,可根据省、市已审核审批的经营方案,优先安排非公有制造林者采伐林木。
三、要进一步加强林木采伐源头管理工作,切实抓好伐区调查设计工作,坚持凭证采伐,杜绝违规采伐和超限额采伐,确保森林资源采伐消耗控制在森林采伐限额内,并建立相应的采伐档案。
四、严格执行采伐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监督。
特此通知
附件:清新区2016年度木材生产计划表
清远市清新区林业局
2016年9月2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