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新林字〔2016〕79号
关于印发《清远市清新区林业局开展城市
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股室、下属各单位:
现将《清远市清新区林业局开展城市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清远市清新区林业局
2016年9月13日
清远市清新区林业局开展城市风险点
危险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加强城市运行安全管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区集中开展城市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清新府办函〔2016〕126号)精神,结合本系统实际,特制定《清远市清新区林业局开展城市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把安全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坚持超前辨识预判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安全风险,坚持综合施策管控安全风险,切实解决“认不清、想不到、管不到”问题,有效提升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减小各类事故,促进安全发展,为建设幸福清新、平安清新提供强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
二、工作目标
制定完善城市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责任主体、规范、标准和指南,明确城市各类风险点、危险源风险辨识的工作原则、操作程序、分析方法、记录形式等要求,解决“认不清”的问题;对各类风险点、危险源进行深入排查、科学评估,全面查清风险点、危险源的分布情况,探索建立统一的安全风险点、危险源数据库和决策分析系统,解决“想不到”的问题;通过科学评估、动态管理、分级监管,及时发现城市风险点、危险源存在的问题缺陷,通过制度、技术、管理等措施对其关键环节进行风险管控,解决“管不到”的问题。通过深入开展风险点、危险源整治,由点及面,全面降低城市安全风险。
三、排查整治对象
1、森林防火。传统节日有燃放孔明灯和登山游玩习惯的重点部位。
2、木材加工经营单位的木材堆放及防火的设备设施。
3、采伐林木务工人员的驻扎。
四、实施步骤
1、动员部署(2016年8月)。制订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落实任务,动员部署,宣传发动。
2、集中排查、管控和整治(2016年9-11月)。全面开展风险点、危险源排查、辨识、评估和定级,建立风险点、危险源数据库和电子图,制定风险管控措施,对已形成的隐患及时落实整治。
3、巩固深化(2016年12月)。对排查整治工作逐一复查,巩固专项行动成果,全面总结。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推动建立城市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工作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组织开展好排查整治行动,由叶金宁局长负责牵头,主管副局长祝啟祥同志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由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主要领导亲自抓,明确分工、周密部署、层层落实,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
2、注重统筹协调。要科学合理安排,全面有序推进专项行动,在推动开展普查摸底工作的同时,抓紧制定工作规范,明确辨识、分级标准及电子图、数据库建设标准和要求,确保各阶段工作顺利衔接。
3、全面排查整治。要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层层发动基层力量,彻底排查各类风险特别是重大风险,确保不留死角、盲区。把握规律、突出重点、综合施策、精准发力,采取切实可行措施整治存在的问题和隐患,降低城市安全风险。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风险点、危险源,依法整改、关停、取缔,全力筑牢城市安全防线。
4、加强宣传引导。加大宣传、事故警示教育和网络舆情引导力度的,全面提高广大企业、社会各界对城市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重要性的认识,营造全社会关注参与排查整治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