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我局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年-2020年)》和市委、市政府《清远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等规定,结合林业实际,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有效提升了林业法治建设水平,现将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我局依法全面履行林业主管部门职责,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明确行政权力,确保履行政府职能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建立健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并实施动态管理。将林业主管部门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以权力清单的形式向社会公开,全面厘清林业主管部门权力,建立与行政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事项、责任主体、责任方式,坚决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
(一)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向社会公布我局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继续推行“两集中、两到位”,构建“审管分离、批管并重、权责一致、一审一核”的行政审批工作机制。减少中间环节, 减轻办事人负担, 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推进行政许可网上审批工作,杜绝行政审批中出现灰色地带。从优化审批流程入手,减少层次环节,保障了精简行政事项落到实处,通过创新审批方式,让群众少跑甚至不跑,真正提高政府服务效能。
(二)加大简政放权力度
按照“简政放权”的要求,行政审批项目实施要素规范化、行政审批流程优化、行政审批全过程阳光化,为办事群众提供“无差别服务”。进一步实现“高效、阳光”审批,着力提高行政效能和办事主体的满意度。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提升了工作效率,实现“最多跑一次”,得到办事企业、群众一致好评。
(三)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
我局全面落实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管理工作并积极开展行政权力动态管理工作,按照省市区要求积极开展清理和动态调整工作。及时调整变动的行政权力,将责任和负责人落实各个科室,层级推进行政权力公开运行。建立了重大处罚集体讨论、信息公开及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对重大行政处罚实行备案审查,确保行政处罚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完善了立卷归档和重大案件报送备案工作,严格执行行政案件审核、审批制度,规范林业执法行为。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
严格落实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工作制度,对所有规范性文件进行前置审查,并坚持做到“五报”,即有审必报、有件必报、按时上报、按要求上报、向政府报备,今年我局没有制定规范性文件。
(二)完善权责清单
我局根据区工作安排,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原则,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10类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名称、类型、设定依据等进行统一明确,完善梳理权责清单共174条。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我局健全了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强化了决策规范化工作。规范了行政权力运行,完善了制度建设,确保了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的落实。并进一步完善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评估、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策公开和合法性审查等制度。严格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规范了科学民主决策,始终严格执行重要政策文件的法律法规把关工作。2020年度我局暂无重大行政决策,无违法决策行为发生。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行“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这“三项制度”,并积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
二是我局全面推行把严案件审核审批关、案件处理关。对立案、检查、辨认(指认)、先行登记保存、封存(查封)、扣押、鉴定(检测、评估)、听证、处罚等环节,必须严格程序,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案件处理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合法、合理行使自由裁量权,需听证的案件必须按规定启动听证程序。对重大问题和事项以及复杂、疑难案件的处理,应征求相关业务科(股)及其分管领导的意见,并采取局长办公会等集体议案制,由集体讨论决定,确保案件处理合法。严把罚款收缴关。对逾期不按规定缴纳林业行政罚款的违法行为人,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今年共审核立案林业行政处罚案件150宗,已结案119宗,在各类已办结案件当中,盗伐林木案1起,滥伐林木案24起,毁坏林木3起;违法使用林地案47起;收购无合法来源木材案3起,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案9起,违反森林防火法规案32起。没收非法所得、及罚款共计1993847.2元,没收蛇酒一桶、画眉鸟4只(活体)、红嘴相思鸟2只(活体)、桃面牡丹鹦鹉2只(活体)、非法繁育滑鼠蛇(活体)1458条、舟山眼镜蛇(活体)62条、木材43.693立方米,责令补种树木16050株,行政处罚119人次。今年共受理行政许可3803宗,办理行政许可3802件;其中林木采伐许可1044件,共计采伐面积3196.3103公顷,采伐蓄积304491.1立方米(不占限额46.6903公顷,2768.1立方米);核放木材运输许可证2726张,41773.25立方米;办理28宗林地审核审批项目,面积共80.3207公顷,其中临时占用林地许可5宗,面积29.4844公顷;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1宗,面积0.1377公顷。受理林权资料审核349宗,涉及林地面积504566.92亩;林权抵押贷款16宗,涉及林地面积22601.49亩,交易金额4506.42万元;完成林权档案归档349宗,面积504566.92亩。
三是所有林业行政处罚,必须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实施。凡发现或接到举报、控告、移送、上级交办、主动交代等违反林业法律、法规的行为,不在林业行政处罚范围内的行政案件,一律移交其他有行政执法权的单位实施行政处罚。
四是依法进行行政检查。我局依法定职权,对行政管理相对人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执行行政命令、决定的情况进行检查,今年共检查19次。
五、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深入推进林业政务公开。一是主动公开信息。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积极推进林业行政决策、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公共资源配置、林业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干部任免等信息的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
二是对处理完毕的林业行政案件要实行一案一档,整理成卷宗存档。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经办案单位负责人审核同意后,由办案办理单位落实专人,把案件办理的有关事项在林业政务信息平台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促使林业行政执法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三是扎实做好政务服务信息公开。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互联网+政务服务”的要求,在我局的政务服务网上共开设48个服务事项,其中25项行政许可事项,10项公共服务事项。
今年共有75条信息公开,分别是部门动态41条、工作计划及总结0条、行政执法3条、三公经费2条、部门预决算3条、通知公告21条、政策解读3条、政策文件2条。申请公开事项0宗。
我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为立足点,按照《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具体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建立起互联网创新便民利民服务的新机制,得到了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和一致认可。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我局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支持并配合监察机关依法独立开展监督工作。做到了将信息公开、信访办理、规范性文件制定、“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重点法律法规宣传贯彻等纳入监督检查范围。建立健全了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了举报箱、电子邮件、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认真受理群众信访。据统计,2020年我局共收到信访系统信访件共12宗,12345热线共39宗,均已答复办结,无规模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发生,共受理山林纠纷调处4宗,协助政府裁决7宗。
七、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2020年我局规范化行政应诉工作,积极完善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程序,确保了应诉工作的积极应对,及时答复处理。
据统计,2020年我局办理行政复议案件0件。我局严格落实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和《清远市人民政府行政应诉工作规则(试行)》、《清远市清新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等有关文件规定,分管领导共出庭应诉2件。
八、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2020年,我局强化依法行政要从坚持学法用法开始的思路,建立和完善了《党组学法用法工作制度》、《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等制度,严格落实执行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2020年我局积极开展学法活动,全年共计开展学法活动2次;全体工作人员参加法律知识培训不少于40课时,单位年度学法考试无缺学、无缺考。
通过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准确把握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主要内容,突出工作重点,统筹兼顾,全面高效地开展依法治林工作,做到积极主动受理,依法快速处理。
我局严格落实本系统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本年度举办两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分别为民法典专题及野生动物保护专题培训班。
2020年我局领导班子成员未发生严重违法违纪行为。
我局采取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相结合的方法,定期进行交流,为林业系统进一步深入推进法治林业建设起到了示范作用。通过学习,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不断增强,整体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逐步形成了研究工作先学法,解决问题依照法,言论行动符合法的良好风气,有力地推进了全局各项工作有序、深入的开展。
我局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本年度我局多次深入广泛开展宪法、野生动物政策法规、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复市等宣传活动,区林业局志愿者通过摆放宣传展位、走访入户的方式发放宣传资料及小礼品,给人民群众介绍了宪法、毒品的种类和危害、如何抵御毒品侵害、野生保护动物的种类等知识,并鼓励他们主动提供、举报黑恶势力和涉毒、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线索,积极向身边亲人进行宣传,营造人人参与的浓厚普法氛围。
九、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保障
本年度,我局要求各干部职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我局设有政策法规股,有工作人员11名,主要负责辖区内山林权属争议案件申请的受理、审查、立案、调查取证、协商调解、处理、文书送达、立案归案;组织开展林业普法教育;组织开展山林权属争议调解处理的业务培训;指导、监督、检查、协调各镇林权争议调处工作。
我局建立法律顾问咨询制度,以外聘法律顾问为主,为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我局制定、审查规范性文件提供法律意见,代理行政复议、诉讼、仲裁、执行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参与处理涉及法律事务的重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发挥法律顾问职责作用。
十、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2020年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是距我区创建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我局将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工作,严格按照上级有关工作部署,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加大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强《宪法》《森林法》《刑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以案说法,以案宣传,从源头上加强管理,抓好预警工作,预防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进一步增强全民保护森林资源意识,提高全民参与保护森林资源工作的积极性,维护生态安全。
二是进一步加强学习。切实开展林业知识、涉林法律、法规的培训活动,牢固树立法治观念、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积极履行工作职能,采取切实有力措施,注重从办案实践中积累经验,做到举一反三,融会贯通。
三是继续完善林业行政执法的监督、考核、奖惩办法。进一步建立完善执法程序、监督机制、考核奖惩办法、执法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通过实施执法评议考核制度、行政执法绩效评估和行政执法奖惩办法,对执法人员改进工作、提高执法水平和质量起到促进作用。
清远市清新区林业局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