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清远市清新生态公益林损失性补偿资金已发放三个批次,补偿标准为29元/亩,现将相关分配执行情况进行公示。
附件1 2020年度清远市清新区生态公益林损失性补偿资金细化分配表(第一批).xls
附件2 2020年度清远市清新区生态公益林损失性补偿资金细化分配表(第二批).xls
附件3 2020年度清远市清新区生态公益林损失性补偿资金细化分配表(第三批).xls
2020年度清远市清新生态公益林损失性补偿资金已发放三个批次,补偿标准为29元/亩,现将相关分配执行情况进行公示。
附件1 2020年度清远市清新区生态公益林损失性补偿资金细化分配表(第一批).xls
附件2 2020年度清远市清新区生态公益林损失性补偿资金细化分配表(第二批).xls
附件3 2020年度清远市清新区生态公益林损失性补偿资金细化分配表(第三批).xls
![]() ![]() |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主办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清远市清新区综合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管理 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网站运维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