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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新县民政局2012年工作总结及2013年工作计划

时间: 2012-12-10 00:00   来源:清新区民政局   发布机构:   点击:-


    2012年我县的民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以及省、市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在全县各镇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市民政局的工作部署,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和民主政治权利,促进三个文明建设和社会进步发挥了重要作用,较好地完成了县委、县政府的工作任务,各项民政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民政事业整体水平迈上了一个新台阶,为构建幸福清新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二O一二年民政工作的主要成绩
    (一)切实抓好救灾、救济工作,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促进社会稳定
    1.完善低保工作,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不断提高。在巩固低保成果,确保应保尽保的基础上,认真完善低保受理工作,提高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在7、8月期间对全县低保户进行全面的核查,取消了289户、707人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低保户,并进行分类管理,为我县低保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切实抓好低保工作动态管理的审批,规范完善申请、审核,公示审批等环节。完善资金的发放管理,由县财政国库直接支付,通过县农信社统一发放,确保低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低保户手中。今年我县的低保标准为城镇250元,农村125元,保障人数为6963户、18321人,其中城镇418户、865人,农村6545户,17456人。低保人数占全县总人口的3%,继续做到了应保尽保。我县发放到低保户手中的资金农村平均每人每月80元,城镇平均每人每月160元,全年共落实保障资金 1809.7万元,其中县级财政574.9万元,按时足额到位。
     根据省委、省政府提出“我省城乡低保补贴、农村五保供养标准要力争3年、确保5年达到全国前10名”的目标要求,我县将从2013年1月起将低保标准提高至农村180元/人月、城镇人月360元/人月,低保月平均补差提高到农村109元、城镇242元。从而达到了省要求分三步走的第二步的要求。
    2.切实解决五保户生活困难。将符合五保条件的对象全部纳入五保供养,继续实现了五保户“应保尽保”。 全县现有五保户5288人,其中散居五保户5093人,集中供养的195人。今年1至6月份的供养标准为每人每月332元,从7月份起,我县将五保户的供养标准统一调整到每人每月378元,达到了省政府要求的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7550元的60%的标准。继续实行县统一发放五保户的生活费,五保供养经费全部由县财政纳入预算,全年共落实2248.8万多元。
    进一步加强敬老院的管理。全县现有敬老院8间,床位366张,入住五保老人195人,人月均生活费约400元。我们在抓好敬老院内部管理的同时,继续完善和推进敬老院的改扩建工作,促进敬老院上等级、上水平。今年我县将镇级敬老院改扩建工作列为了十件民生实事之一, 投入资金889万元对全县8间敬老院进行改扩建工作。改扩建完成后,全县将增加345张床位,增加468人入住,集中供养率达到12%。
     3.救灾工作成绩显著。今年5至6月份,我县遭受了几次持续强降雨的袭击,灾情发生后,各级民政部门及时深入灾区核灾救灾,认真做好灾情统计、核查、报送工作,按要求准确及时上报。及时投入救灾款物一批开展救灾工作并加强救灾款物的管理,重点做好了倒房户灾民特别是五保户的转移安置和基本生活的保障工作,确保了灾民和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特别是灾后重建家园工作,在时间短、任务重、资金紧的情况下,得到了比较好的落实,全县28户全倒户确保在元旦前迁入新居,为党和政府树立良好形象。
    2012年我县还印发了《清新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落实救灾资金预算50万元,储备了棉被、军大衣、帐篷、救生圈、救生衣等救灾物资一批。
    另外,我们积极做好“6·30”扶贫济困日活动的各项工作,尤其是做好了扶贫济困捐款的接收工作,共接收捐款792.6万多元。
    4.加大医疗救助力度。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4%的比例,积极落实医疗救助配套资金,今年落实了医疗救助配套资金389.6万多元,达到《广东省城乡特困居民医疗救助办法》的规定。根据目前医疗救助存在的问题,在县政府印发了《清新县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暂行办法》的基础上,9月份又印发了《清新县城乡困难群众特大病医疗救助暂行办法》,有效地解决了困难群众“看病难、治病难”的问题,大大减轻了低保、五保对象和其他困难群众的医疗负担。同时完善规范医疗救助申请、审批、救助金发放程序,确保资金专款专用。2012年全县共审批医疗救助1585单,发放医疗救助金831.2万多元,救助人数5920人。同时,争取在年底建立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系统。
    (二)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成绩突出
    1.积极开展创建双拥模范城活动。继续把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城活动作为双拥工作的重点,作为三个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形成了党政军领导重视、行业支持、军地互动的好形势。同时完善县双拥办公室日常工作,做到有办公场所、人员配备,确保双拥工作的正常运转。
    2.认真落实和发放优抚经费,全面落实和兑现抚恤补助标准。我县按照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的要求,不断提高重点优抚对象的各类补助标准。2012年共为3391名各类重点优抚对象发放抚恤定补资金1277.4万多元。根据上级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及时调整增加重点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确保按时足额发放。重点优抚对象的补助标准都超过了省规定的标准。义务兵、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六级以上残疾军人和孤老复员军人的优待金按当年全县人均收入的90%标准发放,2012年发放标准为6795元,发放人数为384人,发放资金260.9万多元。实现了抚恤补助经费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优抚对象生活水平与当地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同步提高的目标。同时提高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的医疗待遇,在医疗救助、医保费等方面给予解决落实,完善了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一站式结算系统,有效解决了优抚对象的医疗困难,保障了优抚对象医疗待遇的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职工的政治、生活待遇得到落实,维护了优抚对象的权益。
    3.积极做好安置工作,落实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安置办法。我县2011年冬接收转业退伍军人162人。其中符合政策由政府安置的城镇退役士兵、复员士官、转业士官20人(其中由政府安排就业3人,现正协调有关部门抓紧落实),通过采取自谋职业、一次性发放安置补助金的安置办法,共发放自谋职业补助金67.1万元,同时发放农村退役士兵一次性生产生活补助金106.8万元,全年退役士兵参加免费职业技能培训140人,安置工作顺利完成。
    同时我县对立功受奖的126名现役军人给予一次性奖励,共发放奖励金6.6万元。积极开发使用军地“两用”人才,较好地发挥职能部门作用。
    4.积极开展拥军优属活动。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拥军优属工作,支持和服务国防、军队建设。一是县政府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拿出资金1453.9万多元,用于改善驻军官兵生活和各项设施建设以及支持部队的训练等,帮助驻军解决了一些实际困难。二是在春节和“八一”建军节期间,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形式,开展了隆重热烈,扎实有效的拥军优属活动。共发放慰问金48.1万元,为驻军部队赠送电脑一批,安排随军家属就业1人,安排子女入校1人。各镇(场)也为特困优抚对象发放救济补助金48万元。三是春节和“八一”建军节给清新县籍的现役军人寄慰问卡1160张,为175户军人张挂“光荣军属”门牌,为军属、烈属、残疾军人发春联631副。中秋节前发放月饼2317盒慰问全县重点优抚对象。四是组织县直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以及非公有制组织开展慰问活动。
    驻我县部队官兵以清新人民的关心支持为动力,把驻地当故乡,充分发挥部队优势,积极参加和支持驻地的三个文明建设,受到当地政府和群众的好评,军政、军民关系更加密切。一年来,7个军民共建点开展活动有声有色,驻地部队参加地方公益事业建设共出动官兵313人次,车辆21台次,投入劳动日80多日,抢救群众26人,为我县挽回经济损失10多万元;筹集扶贫资金15万多元,资助贫困学生5人;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军训学生9千多人,开展爱国主义和国防教育19万多人。为我县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作出了应有的积极贡献,受到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
    5.加强维稳工作,做好参战退役人员群体性上访问题,加强对参战退役人员身份认定工作的调查核实,认真做好退役人员的来信来访和维稳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做好了维护社会稳定“百日防护期”工作。根据上级规定建立和完善双拥基金制度,落实了拥军优属保障资金,为“三难”对象解决了不少实际困难。认真做好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工作。
    (三)社会事务管理工作成绩显著
    1.坚决实施死亡遗体100%火化,年度平均火化率保持100%。2012年全县火化遗体4199具,火化率继续保持100%。今年的殡葬管理工作,县委、县政府及各镇(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尤其是各镇党委、政府共同下决心,加大殡改工作的投入和处理违规土葬的力度,对偏远乡村出现的个别违规土葬,坚决实行起棺火化严肃处理。
    2.重视殡葬设施建设。县政府把建设县级贵坑公益性公墓作为2012年十件民生实事之一。目前,已完成土石方21万立方米,占总工程量60%,县财政投入建设资金约1000万元。预计在今年春节前基本完成建设任务。县贵坑公墓建成后,可安放金塔(骨骸)墓穴约2万个。
    3.强化全县殡葬公共基本服务,实施低收入群体免费殡葬基本服务。2012年县财政投入资金约100万元,全年为全县低保、五保等低收入群体以及优抚对象约800多人实行免费殡葬基本服务。
    4.积极开展对乱葬坟的治理工作。今年初和8月县殡葬工作领导小组和县民政局分别下发《关于开展对乱葬坟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到各镇、场,要求开展对“三道二区”乱葬坟进行专项治理。目前,全县各镇已对乱葬坟进行调查摸底和造册登记,并全面开展对乱葬坟治理工作,全年清理和屏蔽乱葬坟100多座。
    5.认真抓好殡葬管理其他各项工作和遗体收殓服务工作,全年无出现殡葬管理和服务问题上访事件,无发生封建迷信,丧事大操大办现象。
    6.深入开展殡葬改革宣传活动,成效明显。健全县、镇殡葬管理领导组织机构,县、镇、村层级落实殡葬管理目标责任制。增加殡改工作经费投入。
    (四)社会福利工作取得历史性好成绩
    一是认真抓好福利机构的管理。目前,我县有福利机构3个,其中公建民营星光养老服务中心入住老人90多人,其管理和服务的水平得到省、市民政系统的好评;儿童福利院在院残疾儿童有21人;白湾阳光儿童村有孤儿、单亲儿童96人。一年来,县局领导和业务部门高度重视县儿童福利院、白湾阳光儿童村的管理,其管理和服务工作得到上级的好评,其中阳光儿童村筹集境外捐赠资金全年达200万元用于儿童村费用开支,为本村儿童治病开支10多万元,为我县部分特殊困难家庭减轻了很大的抚养经济压力,为建设幸福清新作出了一定的贡献。
    二是认真做好收养登记工作。2012年办理收养登记发证40多对,同时积极协调公安等部门为20多名因历史原因无户口的孤儿解决了户籍问题;规范了收养登记档案,整理装订历年收养登记档案100多件。
    三是强化全县孤儿生活保障制度。按县政府制定的《清新县孤儿生活费发放办法》,确定了孤儿生活费发放标准为福利机构孤儿每人每月1000元,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600元。2012年发放孤儿生活费约400万元,其中县财政投入资金约160万元,中央补助约140万元,省补助约100万元。同时,认真抓好孤儿生活费发放和管理常态化工作,及时办理超龄孤儿退出工作,新受理审批孤儿发放生活费45人。
    四是积极开展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按照省、市要求,认真做好并按时完成有关调研材料及数据的上报;认真做好调查研究,拟定“十二五”我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计划方案并确定了“幸福计划”建设试点。
    (五)认真抓好社会组织管理工作
    认真抓好社会组织的登记、年检工作。目前全县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111个,其中社会团体44个,民办非企业单位67个。一年来,我们在切实抓好社会组织登记服务和监督管理的同时,积极培育发展行业协会和农村专业经济协会以及农村慈善公益性社会组织,开展扶贫助学、救助、公益性资助等活动。严格按照“五自四无”标准,开展了行业协会“去行政化”专项治理工作,成效显著。认真抓好社会组织的年度检查工作和社会组织党工委工作并积极开展活动。
    (六)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成效明显
    抓好“双强双促”项目的建设,积极推进村(居)委会规范化建设。完成了山塘镇马安村委会、龙颈镇石崇村委会、禾云镇井塘村委会、浸潭镇浸潭社区居委会的“双强双促”项目的建设,
    积极开展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创建工作。对2011年全县20%村(社区)的创建工作进行落实监督检查,并在检查合格后,为每个创建单位申请补助了2000元的创建经费。
    完成界线联检和界线重新勘定核准工作。配合市民政局完成了清远市与佛山市行政区域界线第二轮(2012)联合检查工作;配合清城区民政局完成了飞来峡镇划归清城区管辖后行政区划界线调整的重新勘定工作;完成了飞来峡镇划归清城区管辖后清新——英德行政界线的重新核准工作;联同清城区重新勘定埋设了因飞来湖建设而损毁了的清城——清新界线的180227007界桩。
    地名管理工作不断规范和完善,地名标准化水平不断提高。严格按照《地名管理条例》和地名的命名原则和要求来审定批复。2012年共命名商住楼2宗,为城市(镇)的规划管理创造了条件。
    认真抓好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切实抓好服务,提高婚姻登记质量和效率,做到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婚姻登记合格率100%,全年共办理婚姻登记9243对,其中结婚登记6789对,离婚登记1402对,补领结婚、离婚登记1052对。婚姻档案管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按上级要求抓好了撤县设区的相关工作,较好的完成了县委县政府和市民政局交办的任务。
    (七)出色完成福利彩票销售任务
    一年来,我们推行目标责任制及奖惩制度、制定各投注站销售任务的分配和奖励措施、加强投注站的管理和专营建设、实行末位淘汰制、优化站点资源、着力做好宣传营销、加强培训,促进即开型彩票的销售等一系列措施,全县福利彩票销售额大幅增长。全年累计销售福利彩票4019万元,与去年相比增长900多万元,增幅为30%,完成市下达任务的125%。同时,募集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约250万元,大力促进我县福利事业的发展。
    (八)老龄工作进一步加强
    一年来,我县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广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开展组织文艺汇演、体育比赛等老年人文体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生活,组织参加市第六届老年人文艺调演活动并取得不错成绩。积极为老年人服务,全年共办理老人优待证12600多个。我县从10月份起建立高龄老人津贴制度并制定了实施细则,全县共为11822名80周岁以上老人发放老人津贴100多万元,圆满完成了省、市老龄办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九)加强民政自身建设,树立了民政新形象
    我们除抓好各项业务工作外,还注意加强自身建设,做到“内树素质,外树形象”。一是局领导班子团结有力,模范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党组织建设,班子建设明显增强。二是加强学习,提高素质。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特别是对十八大精神的学习,加强了对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教育,从而提高了他们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三是加强机关作风活动建设,机关作风明显好转。干部职工的思想作风建设也得到加强,公仆意识、服务意识大大增强,局机关作风、干部职工的精神面貌有了较大的转变和提高。“三乱”、“四难”、“五不”现象、上下班迟到、早退,上班办私事等现象得到明显改善。全局干部、职工积极为群众办好事、实事,镇民政办的工作人员、群众到局办事,都实行“一坐二茶三办事”,能立即办理的事情就马上办理,不能办理的就做好解释工作,做到平易近人,服务周到,热情大方。四是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工作,开展了“正风”行动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做好了“公述民评”活动,完善了纪检监察相关制度。局领导班子以身作则,带头落实党廉责任制,自觉做好廉洁自律和自查自纠等工作,使我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整顿机关作风活动得到了全面加强,一年来,我局没有发现违反廉洁自律及有关规定的情况。五是切实抓好机关党建工作,局支委完成换届选举工作,班子建设进一步加强。做好了创先争优活动、“转变作风促落实”活动和处置不合格党员试点工作以及城乡基层党组织互帮互助工作。2012年我局支部结对帮扶禾云镇的新洲村支部,按照县委的要求,我局选派了一名副职领导到该村任第一书记,派驻了一名中层干部作为党建指导员,帮助该村党组织加强党员管理、规范发展党员工作、排查解决党员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等。六是较好地完成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任务,全局干部职工都落实了挂扶户,全年组织有帮扶任务的干部职工走访挂扶户4次以上,投入资金10多万元开展工作,挂扶的42户贫困户已实现脱贫,全面完成“双到”工作任务。七是抓好了领导班子内部制度建设,新制定了管理制度16条,修改完善了32条。八是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较好落实,行政审批业务100%实施全流程网上审批并纳入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网上咨询投诉能够按时回复好,得到了群众的好评。九是做好了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经梳理,我局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4项,非行政许可的行政审批1项,日常管理10项。
    此外,民政经费管理、依法治理、统计、宣传、信访、档案、信息化建设、保密、安全生产等工作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计划生育政策得到落实。特别是民政宣传工作,有专人负责,按时完成信息报送任务和相关报刊订阅任务。
    二、一年来工作的特点和存在问题
    一年来,我县民政工作主要体现以下特点:
    (一)县委、县政府对民政工作予以高度重视。一是民政经费在县财政比较困难情况下,能够比去年有较大幅度的增加,从而确保了全县民政工作的正常顺利开展;二是民政工作的重点、难点,县委、县政府领导亲自挂帅出面解决,如殡改工作,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亲自过问和批示,县政府分管领导亲自主持召开多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采取强硬措施,并多次找后进的镇委书记、镇长谈话和下乡指导。
    (二)局领导班子团结战斗。局主要领导十分注意加强班子自身建设,带头廉洁自律,加强班子内部团结,进一步加强了党支部建设和局机关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使局领导班子和局机关干部、职工出现了团结战斗的新气象。
    (三)作风扎实,措施得力。一年来,局领导班子带头深入实际,掌握实际情况,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确保全年民政工作任务的完成。例如:针对全县殡改工作比较落后镇,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亲自下去找党委书记、镇长了解情况、解决实际问题,采取得力措施改变落后面貌。
    (四)各级重视和支持民政工作。今年民政工作的重点,难点比较多,但都能得到各镇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例如:各镇财政经济比较困难,但对民政的“两项经费”、“两条保障线”所需经费都基本予以保证落实。又如:为了改变殡改工作落后状况,部分镇的镇委书记、镇长能亲自抓,有些书记、镇长甚至亲自参加进行强行起棺火化等。
    一年来,我县民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不少的问题,主要是一些重点工作做得不够理想,主要表现在:全县遗体火化数有所减少,个别镇的遗体火化工作有松懈现象,火化率下滑,不能完成火化率100%的目标任务,有些镇“三道两区”旁出现新建或翻新旧坟现象;县、镇都存在民政经费投入不足的问题,制约了工作的开展;村务公开工作不够完善;民政对象的审批和把关方面有待加强并完善;敬老院管理有待加强;民政宣传工作做得不够等。这些存在的问题,有待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
    三、二O一三年民政工作计划
    (一)加强学习,树立宗旨观念,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要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及十八大精神作为行动的方向和指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做到深入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基层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二)加大社会保障工作的力度,努力提高我县社会保障水平。要抓好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巩固和完善,使我县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走上正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继续完善救灾款分级负担的救灾体制,落实好县、镇两级“两项经费”。认真抓好农村敬老院的管理,努力争取更多的敬老院创建省一、二级敬老院,使其真正成为当地精神文明建设和民政工作的“窗口”。
    (三)认真做好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深入开展拥军优属工作,以创建双拥模范县为目标,使双拥工作逐步迈进制度化、经常化的轨道。争取提高定恤、定补、残疾金标准,建立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认真抓好义务兵优待金全县统一标准的落实,切实落实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标准,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积极探索城镇退伍兵安置工作的新路子,要继续推行一次性经济补偿、自谋职业的办法,按时完成城镇兵的安置任务,对农村义务兵要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推荐就业和扶持他们发展生产,以解决退伍军人的实际问题。
    (四)切实加大殡改工作力度,保持全县平均火化率100%。殡改工作的重点就是抓落实,促平衡;切实加强领导,除分管副局长专职抓之外,局主要领导要把殡改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在继续执行已采取的各项强硬措施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补充措施,确保我县完成殡葬管理目标任务。要继续推进公益性生态墓地建设,力争平原区各镇新增1个以上公益性生态墓地,重点抓好县城太和镇300亩规模的公益性公墓建设,同时抓好已建成的生态墓地管理。
    (五)切实加强领导,完善“六好”平安和谐社区建设和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工作。按要求抓好撤县设区各项工作。
    (六)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抓好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落实,促进村民自治工作深入开展。继续加强村务公开检查督促,实现规范化管理,认真按照规划抓好村民自治模范镇、村的落实。
    (七)切实抓好社会福利工作,认真做好孤儿救助和福利机构的管理工作,严格做好收养登记发证。
    (八)继续重视抓好社会组织管理工作,规范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
    (九)继续完善地名管理、老龄、民政经费管理、婚姻登记、福利彩票发行、保密、档案、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开创民政工作新局面。
    (十)加强自身建设,促进工作发展。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完善各项监督机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思想作风建设,把反腐败斗争深入持久地进行下去,努力把民政队伍建设成为思想作风正、业务过硬、高效廉洁的全心全意为民政对象服务的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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