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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新区民政局2014年工作总结及2015年工作计划

时间: 2014-12-31 00:00   来源:清新区民政局   发布机构:   点击:-

2014年我区的民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以及省、市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在全区各镇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和市民政局的工作部署,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和民主政治权利,促进三个文明建设和社会进步发挥了重要作用,较好地完成了区委、区政府的工作任务,各项民政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民政事业整体水平迈上了一个新台阶,为构建幸福清新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二O一四年民政工作的主要成绩
    (一)切实抓好救灾、救济工作,提高底线民生保障水平,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促进社会稳定
    1.完善低保工作,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不断提高。在巩固低保成果,确保应保尽保的基础上,认真完善低保受理工作,提高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切实抓好低保工作动态管理的审批,规范完善申请、审核,公示审批等环节。完善资金的发放管理,由区财政国库直接支付,通过区农信社统一发放,确保低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低保户手中。根据省、市确定的低保标准和平均补差要求。2014年我区的低保标准为城镇370元、农村230元,低保平均补差标准城镇从250元提高到333元、农村从110元提高到147元,并从1月份开始补发。全区保障人数为6057户、14821人,全年共落实保障资金2745万元,区财政共落实配套资金860万元。
     2.切实解决五保户生活困难。将符合五保条件的对象全部纳入五保供养,继续实现了五保户“应保尽保”。 全区现有五保户4614人,其中散居五保户4434人,集中供养的180人。五保供养标准从去年433元提高到493元,并从1月份开始补发,达到了省政府的要求。继续实行区统一发放五保户的生活费,五保供养经费全部由区财政纳入预算,全年共落实2885万多元。
    进一步加强敬老院的管理。全区现有敬老院8间,床位632张,入住五保老人180人,人月均生活费493元。我们在抓好敬老院内部管理的同时,继续做好提高敬老院入住率工作,力争集中供养率达到12%以上。加大财政投入,从今年开始按10配1的比例,解决敬老院工作人员经费、每人每月800元。
    开展“暖心行动”。我区五月开展实施“暖心行动”,建立党员和村干部联系五保制度。要求在每个村确定2人(1名党员和1名村干部)作为困难五保户的联系人,确保有困难的五保对象在生活照料、医疗救助、住院护理等方面有专人负责跟进和服务。建立“暖心行动”服务台账,及时记录入户服务的详细情况,包括上门时间、服务内容、发现问题、采取措施、办理结果等。
    3.救灾工作成绩显著。今年5月和8月份,我区分别遭受了风雹和台风的袭击,其中龙颈、禾云、浸潭、石潭等镇受灾比较严重。灾情发生后,各级民政部门及时深入灾区核灾救灾,认真做好灾情统计、核查、报送工作,按要求准确及时上报。及时投入救灾款物一批开展救灾工作并加强救灾款物的管理,重点做好了受灾群众过渡期生活救助、倒房户灾民特别是五保户的转移安置和基本生活的保障工作,确保了灾民和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特别是灾后重建家园工作,在时间短、任务重、要求高、资金紧的情况下,得到了比较好的落实,全区195户全倒户可确保在明年春节前迁入新居,为党和政府树立良好形象。
    4.加大医疗救助力度。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4%的比例,落实医疗救助配套资金,全年共落实医疗救助配套资金466.8万多元。按照省政府要求,以区政府名义修改完善了《清远市清新区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暂行办法》,并从6月份起开始实施。医疗救助对象在我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医疗救助实行“一站式”结算服务,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的自付部分,农村五保户、城镇“三无”人员实行基本医疗费用(含门诊、住院)全额救助,城乡低保对象基本医疗救助按70%救助,每人每年封顶线为9000元,更好地解决民政对象和困难群众的医疗难问题。同时完善规范医疗救助申请、审批、救助金发放程序,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共审批医疗救助1275单,发放医疗救助金620万多元,救助受益人数3810人。
    5.推行大病关爱救助制度。成立“区大病关爱基金”办公室,切实解决我区困难群众大病医治和因患大病医治致贫返贫的问题。年度内医疗费用总额,扣除医保、基本医疗救助、社会捐赠等自付部分,民政救助对象超过1万元,其他困难群众超过3万元的,按50%以上救助。到目前为止,共救助困难群众110人,发放救助金277万多元(已救助最高1人达到9万多元)。
    6.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通过召开各镇(场)民政员会议等方式,对《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进行系统深入的学习,并将救助政策在村(居)委公开栏公示,各镇(场)也相应组织各村(居)民政员进行学习,在镇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社会救助窗口,落实社会救济工作人员8人,同时完善相关程序,推进全区社会救助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
    (二)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成绩突出
    1.积极开展创建双拥模范城活动。继续把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城活动作为双拥工作的重点,作为三个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形成了党政军领导重视、行业支持、军地互动的好形势。根据市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的各项工作任务,有骤开展各项创建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创建方案、召开动员会、加强宣传工作、解决创建经费、深入开展共建活动。同时完善区双拥办公室日常工作,做到有办公场所、人员配备,确保双拥工作的正常运转。
    2.认真落实和发放优抚经费,全面落实和兑现抚恤补助标准。我区按照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的要求,不断提高重点优抚对象的各类补助标准。2014年共为3466名各类重点优抚对象发放抚恤定补资金1432.9万多元。根据上级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及时调整增加重点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确保按时足额发放。重点优抚对象的补助标准都超过了省规定的标准。2014义务兵优待金年发放标准为7882元,发放430户,发放资金311.2万多元。实现了抚恤补助经费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优抚对象生活水平与当地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同步提高的目标。同时提高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的医疗待遇,在医疗救助、医保费等方面给予解决落实,完善了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一站式结算系统,有效解决了优抚对象的医疗困难,保障了优抚对象医疗待遇的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职工的政治、生活待遇得到落实,维护了优抚对象的权益。
    3.积极做好安置工作,落实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安置办法。我区2014年度共接收退役士兵188人。其中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5人。通过采取自谋职业、一次性发放安置补助金的安置办法,共发放自谋职业补助金403.2万元,安置工作顺利完成。
    同时我区对立功受奖的124名现役军人给予一次性奖励,共发放奖励金5.9万元。积极动员退役士兵参加免费职业技能培训,较好地发挥职能部门作用。
    4.积极开展拥军优属活动。区委、区政府十分重视拥军优属工作,支持和服务国防、军队建设。一是区政府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拿出资金375.5万多元,用于改善驻军官兵生活和各项设施建设以及支持部队的训练等,帮助驻军解决了一些实际困难。二是在春节、中秋、“八一”建军节期间,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形式,开展了隆重热烈,扎实有效的拥军优属活动。区、镇共发放慰问金200多万元。三是春节和“八一”建军节给清新区籍的现役军人寄慰问卡1200张,为158户军人张挂“光荣军属”门牌,为军属、烈属、残疾军人发春联713副。四是组织区直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以及非公有制组织开展慰问活动。
    驻我区部队官兵以清新人民的关心支持为动力,把驻地当故乡,充分发挥部队优势,积极参加和支持驻地的三个文明建设,受到当地政府和群众的好评,军政、军民关系更加密切。一年来,军民共建点开展活动有声有色,驻地部队参加地方公益事业建设共出动官兵988人次,车辆151台次,冲锋舟2艘,投入劳动日100多日,抢救转移群众377人,为我区挽回经济损失446万多元;筹集扶贫资金6.7万元,资助贫困学生12人;军训学生7千多人,开展爱国主义和国防教育8千多人。为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作出了应有的积极贡献,受到全区广大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
    5.加强维稳工作,做好参战退役人员群体性上访问题,加强对参战退役人员身份认定工作的调查核实,认真做好退役人员的来信来访和维稳工作,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上级规定建立和完善双拥基金制度,落实了拥军优属保障资金,为“三难”对象解决了不少实际困难。
    (三)社会事务管理工作成绩显著
    1.坚决实施死亡遗体100%火化,年度平均火化率保持100%。1-10月全区实施死亡遗体火化3388具,预计到12月火化遗体4044具,平均火化率为100%。今年的殡葬管理工作,区委、区政府及各镇(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尤其是各镇党委、政府共同下决心,加大殡改工作的投入和处理违规土葬的力度,对偏远乡村出现的个别违规土葬,坚决实行起棺火化严肃处理。
    2.重视殡葬设施建设。区政府高度重视公益性公墓建设,其中区贵坑公墓建设工程已基本完成,待验收通过后可投入使用。另外按照省、市殡葬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目标的要求,到2015年,我区每个镇(场)都要新建1座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目前太和、太平、石潭3个镇的已基本完成,其他镇(场)的也在筹建中,到明年可完成建设任务。
    3.强化全区殡葬公共基本服务,实施全区户籍人口免费殡葬基本服务。1—6月为全区低保、五保、优抚等低收入群体对象383人实行了免费殡葬基本服务,区财政投入资金约40万元。7月开始实行全区户籍人口免费殡葬基本服务,据统计,7至10月有1236人享受了这项服务,免费金额1317198元,预计到12月免费对象有1890多人,免费金额约202万。
    4.积极开展对乱葬坟的治理工作。区殡葬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多次“开展对乱葬坟专项治理工作”联席会议,要求各镇开展对“三道二区”乱葬坟进行专项治理。全年清理和屏蔽乱葬坟100多座。
    5.认真抓好殡葬管理其他各项工作和遗体收殓服务工作,全年无出现殡葬管理和服务问题上访事件,无发生封建迷信,丧事大操大办现象。深入开展殡葬改革宣传活动,成效明显。健全区、镇殡葬管理领导组织机构,区、镇、村层级落实殡葬管理目标责任制。增加殡改工作经费投入。
    (四)社会福利工作取得历史性好成绩
    一是认真抓好福利机构的管理。目前,我区有福利机构5个,其中民办养老机构清远市清新区福生护养院、清新区百家惠养老院是今年新批准成立的,均设有床位60张,共入住老人47人。公建民营星光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入住老人160多人,其管理和服务得到省、市民政系统的好评;儿童福利院在院残疾儿童有29人;白湾阳光儿童村有孤儿、单亲儿童68人。一年来,区局领导和业务部门高度重视区儿童福利院、白湾阳光儿童村的管理,其管理和服务工作得到上级的好评,为我区部分特殊困难家庭减轻了很大的抚养经济压力,为建设幸福清新作出了一定的贡献。
    二是认真做好收养登记工作。受理收养登记申请20件,符合条件登记发证16件。同时积极协调公安等部门为20多名因历史原因无户口的孤儿解决了户籍问题。
    三是强化全区孤儿生活保障制度。积极争取区政府的重视,提高孤儿生活费标准。从2014年1月开始提高孤儿生活费发放标准,其中福利机构孤儿从每人每月10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150元,社会散居孤儿从每人每月6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00元;今年1-10月,为全区578多名孤儿(5625人次)发放了基本生活费,共发放资金400多万元。同时,认真抓好孤儿生活费发放和管理常态化工作,1-10月办理超龄孤儿退出享受人数45人,新受理审批孤儿发放生活费47人。
    四是积极开展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一是按照省、市要求,认真做好并按时完成有关调研材料及数据的上报;二是认真做好禾云镇云街村委会农村居家老人服务中心以及2013年上报的其它6个农村幸福院的建设工作。
    (五)认真抓好社会组织管理工作
    认真抓好社会组织的登记、年检工作。目前全区在册登记社会组织136个,其中社会团体51个,民办非企业单位85个。一年来,我们在切实抓好社会组织登记服务和监督管理的同时,积极培育发展行业协会和农村专业经济协会以及农村慈善公益性社会组织,开展扶贫助学、救助、公益性资助等活动。认真抓好社会组织党工委工作并积极开展活动。
    (六)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成效明显
    圆满完成了2014年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以提高“交叉任职”、“一肩挑”两个比例为目标,坚持比例服从质量,全区共选举产生了972名“两委”成员,“一肩挑”比例为94.06%,“两委交叉任职比例”为92.53%,均达到了市的要求。
    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抓好完善村级基层组织建设,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指导成立健全村民理事会,在促进村民自治、推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积极开展“双强双促”项目示范创建活动,推进村(居)委会规范化建设。开展了太平镇天良村委会、三坑镇葵背村委会、禾云镇西社村委会的“双强双促”项目创建任务,使社区的“四规范”和村委会的“五规范”得到较好落实。
    积极开展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创建工作。按全区村(社区)总数15%的比例向市进行了2014年的创建申报工作,累计申报创建村(社区)147个,占全区村(社区)的70%,提前完成了申报任务。同时对村(社区)的创建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在检查合格后,为每个创建单位申请补助了2000元的创建经费。
    继续跟进太和“镇改街”的有关工作。开展了县改区后的界线重新勘定工作,做好了界线界桩的联检和日常维护管理工作,继续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
    地名管理工作不断规范和完善,地名标准化水平不断提高。严格按照《地名管理条例》和地名的命名原则和要求来审定批复。共命名商住楼3宗,为城市(镇)的规划管理创造了条件。
    认真抓好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切实抓好服务,提高婚姻登记质量和效率,做到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婚姻登记合格率100%。今年1—10月办理婚姻登记7772对,其中结婚登记5243对,离婚登记1097对,补领结婚、离婚1432对。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1291份。预计今年全年共办理婚姻登记9670对,其中结婚登记6580对,离婚登记1350对,补领结婚、离婚1740对。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1560份。加强婚姻档案工作,规范婚姻档案管理。
    (七)出色完成福利彩票销售任务
    一年来,我们推行目标责任制及奖惩制度、制定各投注站销售任务、加强投注站的管理和专营建设、实行末位淘汰制、优化站点资源、着力做好宣传营销、加强培训,促进即开型彩票的销售等一系列措施,全区福利彩票销售额大幅增长。全年销售福利彩票5500万元,与去年相比增长740万元,增幅16%,完成市下达任务的110%。同时,募集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385万元,大力促进我区福利事业的发展。
    (八)老龄工作进一步加强
    一年来,我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广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开展组织文艺汇演、体育比赛等老年人文体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生活,组织参加市第四届老年人文艺调演活动并取得不错成绩。认真落实优待老年人规定,积极为老年人服务。抓好高龄老人津贴的发放工作,圆满完成了省、市老龄办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九)加强民政自身建设,树立了民政新形象
    我们除抓好各项业务工作外,还注意加强自身建设,做到“内树素质,外树形象”。一是局领导班子团结有力,模范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党组织建设,班子建设明显增强。二是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根据区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和部署,我局教育实践活动在2月下旬正式展开,全局共有41名党员参加教育实践活动。我局的教育实践活动自开展以来,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能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参加,突出主题,结合实际,务求实效,确保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深入开展。我局征集到的意见建议共16条,我们对征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开展了自查自纠,已落实整改措施16条,深入查摆领导班子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把深入教育实践活动与推进当前工作结合起来,使教育实践活动起步快,开局好,进展顺利,达到了预期目的。三是加强学习,提高素质。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特别是对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加强了对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教育,从而提高了他们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四是加强机关作风活动建设,机关作风明显好转。干部职工的思想作风建设也得到加强,公仆意识、服务意识大大增强,局机关作风、干部职工的精神面貌有了较大的转变和提高。“三乱”、“四难”、“五不”现象、上下班迟到、早退,上班办私事等现象得到明显改善。全局干部、职工积极为群众办好事、实事,镇民政办的工作人员、群众到局办事,都实行“一坐二茶三办事”,能立即办理的事情就马上办理,不能办理的就做好解释工作,做到平易近人,服务周到,热情大方。五是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工作,开展了2014年“正风”行动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做好了“公述民评”活动,完善了纪检监察相关制度。局领导班子以身作则,带头落实党廉责任制,自觉做好廉洁自律和自查自纠等工作,使我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整顿机关作风活动得到了全面加强,一年来,我局没有发现违反廉洁自律及有关规定的情况。六是切实抓好机关党建工作,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2014年我局支部结对帮扶禾云镇的下迳村支部,按照区委的要求,我局选派了一名副职领导到该村任第一书记,派驻了一名中层干部作为党建指导员,帮助该村党组织加强党员管理、规范发展党员工作、排查解决党员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等。尤其是注重办好事实事,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把为群众办实事好事作为开展工作的重要抓手,切实帮助驻点村解决热点、难点问题。七是较好地完成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任务。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安排,我局扶贫开发“双到”工作的挂扶村是龙颈镇的龙北村委会,全年组织有帮扶任务的干部职工走访挂扶户4次以上,与联系的挂扶户进行了一对一的亲切交谈,倾听他们的想法和需求,向他们送去了组织温暖,进一步完善了帮扶台账。八是抓好“美丽乡村”挂扶点的建设工作以及启动领导干部联系群众工作。九是做好“12345”政府服务热线、网上办事大厅事项的录入、行政职权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的编制工作。十是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较好落实。行政审批业务100%实施全流程网上审批并纳入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网上咨询投诉能够按时回复好,得到了群众的好评。
    此外,民政经费管理、依法治理、统计、宣传、信访、档案、信息化建设、保密、安全生产等工作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计划生育政策得到落实,协助挂扶的禾云镇下迳村做好计生工作。特别是民政宣传工作,有专人负责,按时完成信息报送任务和相关报刊订阅任务。
    二、二O一五年民政工作计划
    当前,我区进入了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清新的关键时期。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政工作,事关全局、意义重大。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紧紧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清新的核心任务,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支持和促进国防建设、提供和强化社会服务为重点,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发展机制、提升服务效能,充分发挥民政在建设幸福清新中的基础性作用。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不断巩固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
    1、进一步加强汛期各项救灾应急准备工作。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做好随时应对突发性灾害的一切准备,确保灾害发生后民政部门及时查灾、准确报灾。
    2、大力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一是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全面落实低保工作各项政策,坚持应保尽保、动态管理,完善对象认定条件、健全审核审批机制。二是全力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要健全工作机制,区、镇(场)、村(居)委会要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三是要加强基层低保工作队伍建设,通过整合人力资源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法,充实基层工作力量。四是全面落实全省城乡低保补贴、五保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及时足额落实低保配套资金、五保供养经费。同时在完成各镇敬老院改扩建的基础上,提高管理水平,确保入住率达到12%。五是提高医疗水平。2015年要按照城乡低保标准人月增加14%的比例,足额配套落实区级医疗救助金,提高城乡低保对象救助比例。
    (二)探索建立新型的社会福利体系
     1、根据清远市“十二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关于各县、区建设一间城市老年日间照料服务中心”的要求,计划2015年在太和镇完成建设一间老年日间照料服务中心。
    2、抓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争取农村(村委会)居家养老服务建设有突破;继续抓好福利机构管理、孤儿生活费发放、收养登记等各项工作。
    3、计划民办资金建设老年公寓,建设地址建议为清新区三中南面原燕星小学(已撤并),占地面积10亩(该用地目前是个人租用)。
    (三)有效增强基层民主自治能力
    加大力度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做好我局负责的工作,主要是继续建立健全村民理事会,切实发挥村民理事会的作用,完善和规范村级党政综合服务站建设。继续实施“双强双促”(强居促和谐强村促稳定)计划,督促落实好“双强双促”的建设工作。加强村(居)委会建设,加强城乡社区服务,进一步加强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继续做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创建活动,促进村民自治工作深入开展。完成清新“区改区”后行政区划界线的重新勘定工作,跟进太和镇改街工作。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继续做好地名管理各项工作,理顺地名审批各种关系,确保地名工作依法依规有序开展。
    (四)大力开展新形势下的双拥优抚安置工作
    1、按照市的要求,认真抓好创建全省双拥模范城工作,确保完成创建任务。认真组织开展春节、“八一”走访慰问活动,动员全社会关爱、关心优抚安置对象,支持优抚安置工作,真心实意为优抚安置对象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
    2、着力抓好优抚安置政策的执行落实和退役士兵安置政策的落实工作。重点是:做好各项安置补助的测算方案,报区政府审定;做好各项安置补助金的及时发放工作;做好由政府安排工作的转业士官等人员的安置方案等相关工作。
    3、做好退役军人的稳定工作。积极协助各级党委、政府做好退役军人的稳定工作,加强形势分析研判,切实做好重点人员的思想转化工作,认真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把手负总责,加强情报信息互通、值班制度,着力化解不稳定、不和谐因素,着力解决退役军人生活、医疗、住房以及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困难,把问题解决在萌芽、控制在基层。确保不发生大规模进京到省、市上访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大局。
    (五)努力提升民政公共事务管理服务水平
     1、加快老龄事业发展步伐。要加强经常性监管,跟进高龄老人津贴发放情况,充分发挥其社会效益。加大福利彩票发行工作力度,力争2015年销售额突破6000万元。加强婚姻登记管理工作,确保合格率100%,抓好规范化管理,坚决杜绝搭车收费行为。
    2、全面完成省、市殡葬管理目标考核任务。确保死亡遗体火化率保持100%。切实加强骨灰的存放管理,尽快完善区贵坑公墓建设的有关工作,争取尽早投入使用。认真抓好各镇(场)公益性生态墓地的建设,完成每个镇(场)新建1个公益性生态墓地的任务;
    3、继续深化社会组织体制改革,研究出台相关扶持政策。积极推行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项目,核实作为服务供应方的社会组织的资质及相应条件,参与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绩效评价。
     (六)继续抓好民政自身建设。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完善各项监督机制。以“正风”行动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为抓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思想作风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持久地进行下去,努力把民政队伍建设成为思想作风正、业务过硬、高效廉洁的全心全意为民政对象服务的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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