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关于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意见》精神,根据省、市关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工作部署及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围绕建设幸福清新,积极开展社会养老服务事业建设,各项工作初见成效。现将我区社会养老服务事业建设工作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老年人口及生活基本情况
目前全区总人口约68万人,60岁以上老人有7.3万人,约占总人口的10.7%,其中80岁以上老人有1.3万人。目前,全区老年人生活状况基本较好,其中五保老人每人每月由财政发放供养金600元,达到上年度农村居民纯收入的60%的标准;建立了80岁以上老人津贴制度;实现了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全覆盖。
二、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落实情况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认真重视社会养老服务建设,以“政府主导、政策扶持、多方参与、统筹规划”的方针为指导,全面推进社会养老服务建设。
(一)大力开展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增加养老床位。
我区目前有镇敬老院8间,民办养老机构3间,共有养老床位1248张(“十二五“期间增加893张),其中敬老院床位700张,民办养老机构床位548张。
1、敬老院建设情况。
区政府把扩建乡镇敬老院纳入区政府2012年民生十件实事之一。目前,全区8间镇级敬老院已基本完成扩建任务,增加老人床位345张,区财政投入扩建资金880多万元。镇级敬老院完成扩建后有老人床位700多张,实现全区五保老人集中供养率达到12%左右。
2、民办养老机构建设情况。
目前我区有民办养老机构3间,分别是区星光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区社会福利中心老年公寓)、区福生护养院和区百家惠养老院。区社会福利中心老年公寓于2011年8月采取公建民营模式开展经营服务,设有床位178张,目前,老年公寓已入住社会老人235人(含新建部分),其管理服务质量、水平得到上级肯定和群众的好评,2014年11月被省民政厅认定为省二级社会福利机构。另外为加快我区养老事业的发展,增加养老床位,区政府同意将原区人社局下属的机械职业学校改建为养老服务用途,由区星光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有限公司通过竞标取得使用权,该学校改建为养老院工程已于2015年6月份完成,增加养老床位250张。
区福生护养院、区百家惠养老院分别于2014年6月、9月建成投入运营,两间养老院设置的床位都是60多张,目前福生护养院入住56人,百家惠养老院入住60多人。
(二)积极解决民办福利机构运营资助资金。
根据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民办福利机构扶持资助试行办法》的通知(清府办[2013]42号)精神,我区积极落实民办福利机构运营资助资金,2013年5月以来,区财政已落实民办福利机构运营资助资金54.7万多元。
(三)积极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建设。
我区积极开展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目前,已建成村级日间照料老人服务中心试点2个,分别是太和镇万寿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禾云镇云街村养老服务中心。万寿村委会总人口有5500多人,60岁以上老人有600多人,2013年,该村结合改建村委会办公楼同时建成300平方米的老人服务中心。禾云镇云街村总人口有2790人,60岁以上老人有435人,2014年结合改建旧村委会办公楼,建成约200平方米的养老服务中心。
另外,我区结合彩票公益金项目申报,积极开展农村幸福院项目建设,2013年、2014年两年共建设村级农村幸福院15个,受益人数9013人。2015年,我区又上报农村幸福院建设项目8个,建成后受益人数776人。
三、存在问题
我区社会养老服务建设虽然有一定的进展和成效,但由于我区的养老事业起步较晚,又受经济、场地等因素的制约,我区社会养老服务建设与上级要求和群众需要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的存在问题一是社会养老床位目前1248张,与上级要求到“十二五”末要拥有2400张差距较大;二是居家养老服务建设特别是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建设推进难度大;三是乡镇敬老院目前入住190人左右,入住率只有4%,入住率偏低而床位空置率偏高。
四、今后工作的思考和建议
今后,我区将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粤府[2015]25号)的精神,继续按照省、市政府关于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有关要求,扎实工作,努力加快和完善我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1、加大资金投入。要加大投入,安排财政性资金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结合省出台的底线民生保障政策,按规定落实困难老人有关底线民生保障政策。福利彩票公益金要按不低于50%的比例集中使用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并随老年人口的增加逐步提高投入比例。要进一步拓宽资金渠道,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鼓励农村将未承包的集体所有的部分土地、山林、水面、滩涂等作为养老基地,收益供老年人养老的要求。鼓励各地将无定向的慈善捐款重点投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并建立慈善投向及使用效能的公开、公正、透明的监督机制,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
2、加强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落实养老服务建设的土地供应、扶持优惠等政策。要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用地纳入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合理安排养老服务设施项目所需的用地指标,加快办理用地手续。要切实落实国家和省现行支持养老服务业的税费优惠及其他扶持优惠等政策。
3、继续加强养老机构的建设,提升养老机构服务水平。今后我区将重点抓好区福利中心老年公寓的扩建、乡镇敬老院改扩建的完善及人员入住等工作,通过新建、改(扩)建,不断完善我区公办养老机构基础设施,着力发展由政府主办的福利型、保障型、示范型养老机构,为促进民办养老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发挥引领作用。同时我区将稳步推进公办养老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推广“三院合一”、“一院两制”、公办民营、公民联建联营等有效经营管理方式,拓展服务功能,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促进普惠型养老机制的建设。“五保”、“三无”、军烈属老人、低收入的高龄、失独、失能、残疾等困难老年人可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融入社会化管理。
4、加快居家养老示范中心建设。积极开展调研、规划等工作,形成建设方案,争取区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尽快在市区建立1个为社区老年人提供方便、快捷的集生活照料、卫生清洁、送餐服务、文娱活动、日间托老、医疗护理、心里疏导、康复保健、信息支援、紧急援助于一体的居家养老服务示范中心。并发挥示范效应作用,先向城市、后向农村逐步推广,不断扩大我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覆盖面。
5、加快民办养老机构发展。我区将把促进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发展作为加快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重要途径,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通过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税费优惠、政府购买服务、规范服务标准、加强行业监管等措施,引导和鼓励民间资本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租赁等方式,兴办老年公寓、养老院、老年人和残疾人康复护理院、老年康复医院、临终关怀医院等,促进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健康、快速发展。
6、加强养老专业队伍建设。我区将逐步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人员培训、使用、评价、激励的工作制度。实行养老护理员职业标准,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至“十二五”期末,全区养老机构院长培训上岗率达到100%,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率达到90%以上。养老机构内直接服务于老年人的医疗及服务人员总数与生活能自理的入住老人数比例达到1∶10以内,与生活不能自理的入住老人数比例达到1∶3以内。同时加快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政府购买社工等专业服务项目。建立志愿者服务时间储蓄制,促进志愿者服务制度化。
7、发展壮大养老服务产业。我区将把培育发展养老服务产业作为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和促进全民创业的途径之一,积极引导和扶持社会资本、民间资本、工商资本、外来资本投资老年生活服务、医疗康复、娱乐教育、老年用品、休闲旅游等养老服务产业,鼓励和支持金融保险为养老机构提供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