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清远市委、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村级基层组织建设推动农村综合改革的意见(试行)》,动员和组织群众参与基层组织建设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提高村民自治水平,完善农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推动农村公共事业发展和基层民主建设,现就培育村民理事会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完善村民理事会的治理机构和登记程序
(一)村民理事会的基本特征和服务范围
1、定义。村民理事会是以农村社区为主要活动区域,以参与农村公共服务,开展互帮互助服务为宗旨的公益性、服务性、互助性的农村非营利联合性社会团体组织。
2、基本特征。村民理事会作为社会团体,体现以下特定性:一是会员组成的相对特定性,由村民户代表组成会员。理事会由当地有威望、有能力、有公德的人士和外出乡贤、老党员、经济能人、老村干部等组成。理事会的成员一般为5人左右,主要按户代表的规模实际情况确定。二是理事会的相对特定性。理事会的成立由村民小组(自然村)的户代表会员大会决议产生,经镇人民政府备案即可,可以暂不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理事会成员由户代表选举产生,由理事会成员选举理事长、副理事长等负责人。三是功能定位的相对特定性。村民理事会侧重于协助调解邻里纠纷和兴办农村公益事业,并在基层党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弥补基层党组织和自治组织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不足。
3、服务范围。有序参与农村公共服务,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农村综合改革和新农村建设,推动农村公益事业发展;开展帮困互助、助学奖教活动,推动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开展文化体育活动,丰富农村文化生活;协调群众利益,调解邻里纠纷,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完成村党组织、村委会交给的相关工作。
(二)村民理事会的成立条件和程序
坚持镇(街)引导发动,乡贤资助发起的成立方式,放宽准入条件,降低准入门槛,简化程序,将村民理事会纳入登记或备案管理范围。根据相关条件,村民理事会一般采取备案方式,具备法人登记条件,确有需要进行法人登记的,可再进行法人登记。
1、名称规范。村民理事会的名称规范为镇(街道)+片区+自然村+村民理事会。以龙颈镇军营片区大坪村小组为例,理事会成立后,其名称:龙颈镇军营片区大坪村民理事会。
2、成立条件。有规范的组织名称、章程、选举产生理事会领导机构,理事会主要负责人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并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申请法人登记的,需注册资金2000元人民币以上。
3、备案程序。理事会成立后向村委会提出申请,村委会收到申请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答复;经村委会同意后,报镇(街)备案。
4、登记程序。人数多、实力强、影响大的村民理事会,具备登记条件,确有需要进行法人登记的,在征得镇(街)书面同意后,按社团登记程序向区民政部门申请登记,发给社会团体登记证书。
二、培育扶持村民理事会的措施
(一)加大发展引导力度。镇(街)摸清当地情况,联系本地实际,了解乡贤意愿,做好动员和筹备工作,积极为乡贤提供条件和服务。结合农村综合改革和农村社区建设,引导各村组建村民理事会,动员和鼓励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加村民理事会活动,参与当地社会公共服务。有条件的镇(街),可以设立培育扶持专项资金,以项目为载体促进村民理事会发展。
(二)建立激励机制和定期培训机制。各地要探索建立健全村民理事会履职激励机制,通过评选先进、授予荣誉、编写村歌村史等形式,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社会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要加强对村民理事会理事的轮训,提升理事履职素质和能力,提高群众共建共享的公众参与意识和水平。
(三)把组建村民理事会与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相结合。将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实行竞争性“以奖代补”财政激励项目和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引导村民理事会积极协助村民小组申报项目,协调组织乡贤参与“共谋共建共管共享”,共同推进公共公益事业建设。引导村民理事会积极协助解决企业与农民合作的土地租赁、承包、置换和生产环境整治等问题,推进农村农业发展。引导村民理事会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与建立村规民约相结合,调解农村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三、几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和基层自治组织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培育发展村民理事会工作,分管领导具体抓好落实。要开拓思路、积极引导、统筹协调,确保村民理事会良性发展。
(二)开展定期评估。村民理事会是新生事物,需要在发展中进一步完善,要定期对其发挥作用及工作效能进行评估检查,对于发挥作用好的进行表彰和奖励,对不发挥作用或有负面影响的,由同级或上级领导部门建议撤换理事,情节严重的,撤销该组织。
(三)抓好试点工作。各地可视情况安排一至两个村进行试点。本着实事求是、改革创新的态度,推进试点工作。同时要做好本地区群众有关村级理事会运作模式的解释、说明等宣传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务求全面推进。
附件:
1、关于成立清远市清新区××镇××片区××村民理事会的备案申请(参考式样);
2、清远市清新区××镇××片区××村民理事会章程(参考式样);
3、清远市清新区××镇××片区××村民理事会户代表会员名册(参考式样)。
附件一: (参考式样)
关于成立清远市清新区 镇 片区 村民理事会的备案申请
镇人民政府:
为更好地协助村党组织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农村综合改革和新农村建设,推动农村公共公益事业发展;开展帮困互助、助学奖教活动,推动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开展文化体育活动,丰富农村文化生活;协调群众利益,调解邻里纠纷,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于××××年×月×日经××村户代表会员大会决议,成立清远市清新区××镇××片区××村民理事会,并选举村民理事会的组成人员如下:
理 事 长:
副理事长:
理 事:
理 事:
秘 书 长:
××村民理事会在调整组建村委会期间主要是协助村党组织管理村的公共公益事务,并为2014年村级换届做好相应的筹备工作,暂作备案成立。待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后,××片区××村民理事会再按有关社会组织登记管理要求运作。
特此申请,请批复备案成立。
附:1、××片区××村民理事会章程;
2、××片区××村民理事会户代表会员名册。
清远市清新区××镇××片区××村民理事会
××××年×月×日
附件二:
(参考式样)
清远市清新区 镇 片区 村民
理事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会性质是由本村户籍户代表成员联合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二条 本会的宗旨是协助村党组织管理村中的公共公益事务和提升村民小组自治能力,组织村民对重大事项实行“一事一议,采取三议三公开”(理事会提议、理事走访商议、户代表开会决议,议案决议公开、实施过程公开、办事结果公布)的方式民主议事。
本会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三条 本会的业务指导单位是 村民委员会,接受清新区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 本会业务范围
(一)推动本村公共公益事业和精神文明建设发展;
(二)开展本村帮困互助、助学奖学活动,以及文化体育活动;
(三)协调本村村民利益,调解邻里纠纷,维护本村社会和谐稳定;
(四)向村委会提出工作建议,履行自治职能。
第三章 会员
第四条 本会的会员是本村户(家庭)的代表,为户代表会员。
第五条 本会户代表会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满十八周岁,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二)原则上是本村户籍人,不是本村户籍外来人员必须居住本村半年以上并有固定务劳工作的户(家庭)代表。
(三)经户(家庭)推荐确认为该户代表。
(四)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变更户代表人员,如因特殊情况变更须经理事会批准。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产生、罢免
第六条 本会最高权力机构是户代表会员大会。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七条 户代表会员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户代表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户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八条 会员大会每届为3年。
第九条 理事会职权是:
(一)执行户代表大会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四)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变更户代表会员等事宜。
第十条 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定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一条 本会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 名、秘书长1名任期为三年。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十二条 本会经费来源:
(一)以“一事一议”形式筹集经费;
(二)社会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三条 本会的经费必须用于本村公共公益事业等章程规定业务范围的业务开支,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十四条 本会的经费和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和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并向村民公布。
第十五条 本章程的修改经户代表会员大会审议通过。
第十六条 本章程经 年 月 日户代表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
第十八条 本章程自 镇政府同意备案或经区民政局核准登记之日起生效。
附件三:
(参考式样)
清远市清新区 镇 片区 村民理事会
户代表会员名册
年 月 日
编号 |
户代表姓名 |
在本会担任职务 |
户代表家庭人 口 |
联系电话 |
1 |
张三 |
理事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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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李四 |
副理事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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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王五 |
理 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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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向八 |
理 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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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陈九 |
秘书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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