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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新区农业局关于《秸秆焚烧相关管理制度》的解读

时间: 2016-10-17 10:00   来源:清新区农业局   发布机构:   点击:-

转眼进入丰收的季节,农民朋友们这段日子在收获的高兴之余一定不要忘记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为了保护环境,请不要焚烧秸秆。为让广大群众熟知秸秆焚烧的主要危害和相关的法律法规,现对秸秆焚烧相关管理制度进行适度解读。

一、秸秆焚烧产生的主要危害

(一)引发交通事故,影响道路交通和航空安全

(二)引发火灾

(三)破坏土壤结构,造成农田质量下降

(四)产生大量有毒有害物质

二、相关政策法规的解读

问:这里所说的秸秆指的是哪些?

答:根据《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第二条中的相关规定,所称秸秆系指小麦、水稻、玉米、薯类、油料、棉花、甘蔗和其他杂粮等农作物秸秆。

问:秸秆禁烧区范围?

答: 以机场为中心15公里为半径的区域;沿高速公路、铁路两侧各2公里和国道、省道公路干线两侧各1公里的地带。

因当地自然、气候等特点对秸秆禁烧区界定范围做调整的, 由省辖市(地)以上人民政府会商民航、铁路等有关部门划定,未做调整的,严格按前款执行。

问:对违反规定的有什么处理措施?

答:对违反规定在秸秆禁烧区内焚烧秸秆的,发现在禁烧区域露天焚烧秸秆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责令改正,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大气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严重后果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清远市清新区农业局

                            2016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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