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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农村集体资产专项整治,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时间: 2022-10-24 17:09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   点击:-

       按照省、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部署,为彻底摸清农村集体家底,进一步理顺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关系,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规范化管理,推动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依法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合法权益,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区农业农村局积极开展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并结合实际情况专项制定《清远市清新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聚焦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堵点、难点,力争进一步清理整治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不规范、不完善问题。全区共3769个集体经济组织开展整治工作,目前已有3718个集体经济组织完成工作任务。其中查摆集体经济组织分别发现农村集体资产清查方面问题55个、清理整治不规范合同方面问题32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信息问题847个,已全部完成整改,工作取得预期成效。

       一是核查整改农村集体资产清查情况。本次核查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由各镇组织对辖区内2021年农村集体资产清查工作进行核查;区级组织对各镇核查结果进行抽查核实并指导各镇就核查发现问题进行整改落实;重点核查集体资产产权归属是否明晰、登记资产台账以及财务制度是否完善,是否存在漏登错登,账实不符、账款不符、账证不符,落实“组账镇代管”记账的数量比例低,资源资产清查和登记录入工作不到位等问题;是否与自然资源部门共同做好资源性资产清查数据的审核校验;集体资产权属变更是否合法合规并及时进行财务处理;2016年以来确权到村的扶贫资产移交手续是否完善、是否与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所形成的资产一并登记录入农村集体“三资”系统,以及重大集体资产经营管理事项是否执行“四议两公开”机制等。

       二是重点清理整治不规范合同。依法对各类农村集体经济合同进行摸底排查、分类登记,梳理审查合同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以及履约情况等,对清查出的问题合同,在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采取调整价款、补签协议、终止合同等措施予以完善和纠正。核查农业农村部《农村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示范本)》和《农村土地经营权入股合同(示范本)》的推广使用情况,交易平台采用示范本情况。对经清理规范的集体经济合同,纳入农村集体资产信息化管理平台实行信息化管理。切实采取措施,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加强债权追收和债务化解,妥善解决历史遗留债权债务问题。

       三是校对核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信息。面对“全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管理系统”已完成注册登记的村、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广东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平台新开发的“组织成员管理系统”中完成登记赋码信息开展核对工作,确保各项信息相符,重点核对2021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换届后有关法定代表人、集体成员人数、成员户数、资产情况等信息是否正确,若发现错漏,指导镇村按规定程序进行变更。

       四是核查规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建设运营情况。我局在上级部署下,稳步推进农村产权流转电子化交易全覆盖和全过程在线实施监管,重点核查现有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是否正常运行,农村集体资产是否应上必上平台进行公开交易等。积极配合市级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系统的部署工作,区农业农村局加强了硬件设施和专职人员的配备,并安排专人配合做好数据信息的整合推送对接工作。参照省即将出台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区农业农村局将结合区内实际研究制定交易管理细则及配套措施,明确职责分工,按程序完善服务机构选取和考评机制,进一步规范和简化流转交易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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