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30日至2021年10月9日,我局在清新区人民政府网发布了《关于清远市清新区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承接主体遴选结果的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疑问和异议。因此,我区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承接主体为清远市清新区清联农业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特此公告!
清远市清新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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