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市农业农村局 清远市财政局 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广东省离岗基层老兽医补助工作方案>的通知》(清农农〔2019〕214号)的精神和上级的有关要求,经复核,现将我区黎国安同志离岗基层老兽医认定工作年限变更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1年10月21日至10月29日。在公示期间,若对公示名单中的人员身份、工作年限等有异议,可以实名制方式来人、来电、来信向清远市清新区农业农村局反映。
电话:0763-5812542
联系人:温嘉灵,张鉴明
清远市清新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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