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农组〔2021〕8号)的有关规定,我区组织了各镇村开展防返贫监测对象摸查和复核,经镇村公示后上报区审批,现将我区2021年第三季度防返贫监测对象名单公示如下:
附: 1-清远市清新区防返贫监测对象名单(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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