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市清新区2021年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本项目实际,我局在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了《关于公开清远市清新区2021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专项-清新区2021年化肥减量增效项目聘请第三方验收的通知》公告。在公告期间(2021年11月23日-2021年12月1日),共收到4家意向主体的材料,并于2021年12月6日由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4家主体进行评审。根据各单位报价及专家组评分综合评价,经局班子会议决定由清远市质量管理协会作为该项目的验收承担单位,验收费用1.1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壹仟元整)。
现对遴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12月13日至2021年12月19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区农业农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联系电话:0763-5822121)。
投诉监督电话:0763-5831346。
清远市清新区农业农业局
2021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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