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15日至2021年12月28日,我局在清新区人民政府网发布《清远市清新区农业农村局拟报废变型拖拉机牌号注销的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疑问和异议。为此,我局决定对粤18-30022等95台(详见附件)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拖拉机原核发的拖拉机登记证书、行驶证、号牌等自公告之日作废。
现予公告。
清远市清新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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