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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新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时间: 2022-01-17 09:32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   点击:-

  

清远市清新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法治

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工作指引》要求,现将清远市清新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2021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重要论述、中央和省市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农业法治建设,推进农业依法行政,为我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情况,有关推动落实的具体举措。

局党组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列入局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局面。局党组坚持常抓常议,定期组织局班子成员系统学习习近平同志《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重要论述思想,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明确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重点和工作内容,要求全局上下高度重视,认真落实责任,增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责任感,树立为广大农民群众服务的理念。

       二、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 年)》的情况,以及落实我省 2021 年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要点、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相关安排的概括情况。

       为深入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工作要求,10月28日上午,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家文主持召开了专题学习会议,各股室、下属单位负责人参会。局党组就如何贯彻落实《方案》提出三点要求:一要进一步加强《方案》的系统学习。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结合农业农村执法体制改革发展要求,学深悟透,将深入推进依法治国,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要求落实到农业农村管理工作中去,推动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二要切实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围绕《方案》明确的工作任务和建设重点,要进一步梳理和完善农业农村执法程序,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与备案管理,不断夯实法制工作的制度基础;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法治化;健全依法决策机制,确保执法工作合法依规。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强权利监督,健全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制度。三要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加强法治教育培训,继续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和公务员学法制度,利用好各种平台载体,加强对干部职工法律素养的培育,全面提升执法人员依法履职能力,为法治政府建设和农业农村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三、学习宣传贯彻行政处罚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的情况。

       12月10日上午,局党组书记组织局班子成员及各股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进行了专题学法活动,广东大观律师事务所刘展龙律师对《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88号)进行了全面解读,重点讲解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作出程序、调整程序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四个方面内容,并对如何提高政府依法决策水平,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局党组书记王家文同志强调,坚持定期组织举行局专题学法制度,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强农业农村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股室、各下属单位要严格按照《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要求,按照规定程序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进一步完善农业行政处罚程序,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12月23日,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对新修订的农业农村部《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举行了集中学习,学习主要针对原规定中不符合新《行政处罚法》的条款作了哪些修订,调整了哪些农业行政处罚程序的适用范围,细化了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从立案、调查取证、查封扣押到送达执行的哪些程序规则,修改了哪些农业行政处罚的适用规则和审查条件,完善了哪些行政处罚和刑事司法衔接等机制等。通过以上专题学习,进一步加强我局执法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的理解,提高农业农村领域的执法水平。

       四、2021 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存在的不足和原因;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1、农业农村综合执法进一步加强。一是开展“渔政亮剑2021”专项执法行动。组织开展北江流域禁渔期执法和辖区水上捕捞执法巡查,落实执法船艇水上24小时值班制度,多次参与水上联合执法行动,积极开展滨江河、漫水河等内陆水域巡查,打击违法捕捞行为。2021年以来,共出动执法船艇61艘次、执法人员524人次,开展陆上巡查76次、巡航61次。联合公安机关查处非法捕捞违法行为33宗(其中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30宗33人),已全部办结;本单位行政处罚3宗,罚款金额共2000元,累计向33名涉违法电鱼人员发出责令赔偿渔业资源损失通知书,责令赔偿渔业资源损失20500元。收缴清理河道违法网具17件,清理虾笼21条共约500米长,有效保护了清新水域渔业生态环境。二是组织开展农资打假、农产品质量安全等专项执法行动,检查农资经营门店和农产品基地约120家次,已作出农资和农产品相关行政处罚案件5宗(农产品质量安全类3宗、农资类2宗),罚没款6402元。三是开展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百日攻坚”(第三轮)、(第四轮)、(第五轮)拖拉机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出台行动方案,成立行动领导小组,联合交警部门开展拖拉机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32次,检查拖拉机49台,本单位查处无证操作拖拉机和使用伪造牌证等违法行为3起,罚款800元,发现并整改隐患3起,配合公安交警部门严厉打击拖拉机道路安全违法行为。四是推进涉农行政处罚权下放乡镇工作,积极指导乡镇处理行政处罚案件。指导各镇开展涉农下放职权执法行动30次,已向6个镇转办涉农资经营违法行为线索10起,已全部办结。

       2、农业安全生产进一步强化。一是水上交通安全方面。组织推动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组织开展涉农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督导检查,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二是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方面。切实做好农机安全摸底、排查和“农机送检下乡”等工作。摸底排查全区纳入牌照管理的农用机械1684台;到各镇开展“农机送检下乡”活动,出动工作人员45人次,共为212台拖拉机办理了年度安全技术检验。从严做好存量变形拖拉机年检和安全检查工作,2021年底注销达到报废条件的变形拖拉机117台。

       (二)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存在不足和整改措施

       1、存在行政执法不够规范、程序意识不够强、案件质量有瑕疵的问题。整改措施:严格要求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做到流程规范,严格执行《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法规条例,对照《广东省执法流程与执法文书范本》对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严谨规范,做好执法过程的内容文字笔录规范的记载。

       2、存在政务公开范围仍然不够全面的问题。整改措施:严格遵守行政执法机关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之内公开公示制度,按时将行政执法信息在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上公示,通过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和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采集平台》统一公示,2021年度我局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数据采集系统公示共132条信息。其中行政许可108条,行政处罚10宗,行政检查信息14条,及时接受公众监督。

       3、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需要进一步强化。整改措施:严格按照省、市、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坚持主动排查、重在化解、长效治理,健全完善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及监督制度。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在2022年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按照对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化、行政执法的法治化、执法信息公开、行政行为监督、依法行政工作规范化等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朝着依法行政,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进发,努力提高农业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做好农业普法和执法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着重抓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一是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增加政务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保障群众对我局政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加强行政审批改革工作,通过多种手段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相关制度。二是为进一步提高我局农业干部以及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2022年将组织多期执法业务培训和普法宣传讲座,举办案卷评查活动和执法交流会。三是充分发挥农业综合执法机构的执法核心作用,精心组织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加大农产品及农资产品抽检力度;进一步创新执法手段,严厉打击涉农违法行为。四是继续指导、督促和协调相关部门及各镇涉农执法的规范用权,确保涉农行政处罚权下放乡镇工作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稳步推进,进一步转变观念,努力提升服务水平。五是开展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推进农业依法执政。严格落实省、市有关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的文件精神,做到应审尽审,确保我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凡属规定范围内的文件、行政决策、行政执法决定、政策措施、合同(协议)等,须经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未经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和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不得提交局有关会议讨论、印发实施或作出决定。我局各股室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必须经局法规股审核后并报司法局审查通过后才能在网站向社会主动公布。落实农业农村部《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办法》,及时公开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六是继续开展“八五”农业农村普法,推进农村平安建设。认真组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宪法和党内法规学习。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全民国家安全教育”“全国防灾减灾日”、“民法典宣传教育周”、“宪法宣传周”“乡村振兴促进法”等专题普法和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等活动进行普法。通过法制宣传和深入普法,不断提高干部职工和农民群众的法律素质。

       五、2021 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落实领导干部年度学法的各项任务和措施,把法治理论、法律知识的学习列入领导班子成员及党员干部学习的重要内容。制定局年度学法计划,重点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坚定政治信念,认真贯彻执行区委、区政府和局党组决议决定。注重学以致用,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着眼理论的灵活运用,认真学习新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将学习的结果转化为工作的思路。同时,积极利用党课、会议、支部学习等形式,深入学习法律法规,提高政治素养和领导能力,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运用法治观念指导农村综合改革和乡村振兴工作。

       六、农村疫情防控工作情况。

农村疫情防控工作稳步有序开展。区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专班积极发挥专班作用,按照上级部署压实责任,坚决做好农村疫情防控工作。一是多次召开区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办公室会议,迅速传达上级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精神,研究部署我区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压实责任。二是指导各镇农村疫情防控专班严格落实值班值守机制,强化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堵塞可能出现的所有漏洞。三是加强与各镇党委、政府和村“两委”防控工作主体责任,动员干部群众全力做好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四是结合工作专班职能调整,完善专班职责和组织架构,全面指导开展农村和渔民疫情防控工作。坚持宣传发动涉农主体相关人员加强疫苗接种和开展日常健康信息排查工作,开展实地督导工作,在生产工作中落实防护措施及管控开展人员聚集性活动。对所有跨区域作业的渔业船舶进行备案排查,同时加强宣传,要求在册渔业船舶尽量不离开清远作业。经摸排本区无港澳台外来渔业船舶,全区在册205名渔业船员均完成疫苗接种。

                                                                           清远市清新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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