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我区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水平,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壮大我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体系建设,我局于4月6日通过政府网站发布通知,组织具备基础条件并有意向参与我区2022年农业生产托管社会化服务的主体进行补增申请。期间,收到清远市清新区清联农业专业合作社联合社1家主体提交申请。经我局初步评审,拟定清远市清新区清联农业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为我区2022年度农业生产社会化补增主体对象。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4月18日至2021年4月20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区农业农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联系电话:0763-5817556)。
投诉监督电话:0763-5831346。
清远市清新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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